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众所周知,报假警,占用社会警力资源是违法行为。但是,近日崇明有一名醉汉拨打119火警电话,谎报警情,最终该男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21日7时44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称崇明区横沙岛附近海域有一艘渔船发生事故,现场有多人落水。接警后,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4辆消防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随后,指挥中心通知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出动救助船、救助直升机前往事发海域,开展联合搜寻工作。

但经多方联合搜寻,并未发现事故船舶。经核实,此次报警为虚假报警。经调查,报警人陈某(男,43岁,崇明区中心镇人)性格孤僻,长期酗酒,目前待业。2月21日上午,其因大量饮酒后意识混乱,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并编造了有渔船在横沙岛附近海域发生事故的警情,造成了公共救援资源的极大浪费。

酒醒后的陈某,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最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旦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要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