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里的留守妇女,她们的生活基本是围着丈夫和孩子转,几乎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也难以理解职场女性,同样,城市中的职场女性也无法与她们产生共鸣。然而,留守妇女同样是为家庭做出了贡献,只是她们的付出难以被自己的婆家和丈夫看到。

张红慧则是云南省富源县一个偏僻山村的一名留守妇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留在家里照顾着四个孩子,一个女人独自在家带着几个孩子,却是被心有恶念的邻居给盯上了。

2010年的九月底,林某不再只满足于偷窥张红慧,他实施了行动,他知道张红慧的丈夫不在家,家里面的四个孩子都还小,即使张红慧强烈反抗,他甚至还能以张红慧年幼的孩子相挟,因此林某侵犯了张红慧。

张红慧清楚林某的行为是不对的,而且她是个传统女性,心里面难以忍受这样的对待,事后,背负着巨大心理压力的张红慧把事情告诉给了丈夫,也许她想要从丈夫获得安慰,或者丈夫能去把林某打一顿,然而丈夫的反应却是让张红慧失望了。

丈夫质疑是张红慧耐不住寂寞勾引了林某,是张红慧做出了对他们婚姻不忠的事情,否则林某怎么就对张红慧下了手?而对于丈夫的质疑,张红慧不是感到愤怒,而是悲哀,并且为了自证清白而产生了自杀的想法。

但张红慧在自杀前退缩了,她觉得自己死后孩子没了母亲,坏人却是逍遥自在,什么都不用承担,因此张红慧产生了杀害林某的想法,这也能够证明她的清白。

事实上,张红慧如果懂得法,便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让林某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丈夫的话却是让张红慧产生了退意,怎么林某光找你不找其他人?是不是你勾引了他?张红慧认为连自己的丈夫都信不过她,其他人也不会信她。

于是在10月5日,张红慧主动找了林某,让他晚上到自己家来。林某听后十分高兴,以为张红慧就范了,然而林某不知道的是,张红慧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让他死。事后,张红慧打电话给了丈夫,可想而知,看到屋内的一片狼藉,张红慧的丈夫清楚林某对自己的老婆做了什么,愤而拿起了床头的剪刀,捅向了林某。

张红慧也趁机拿了把剪刀,狠狠扎向了林某,林某因此被杀。张红慧的丈夫恢复理智后看到满身失血、没了呼吸的林某,才感到恐慌和害怕,从而逃离了房间,张红慧则拨打了报警电话。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害人在起因上存在过错,或者是被告人案发后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应依法从宽处罚,对同时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应考虑在无期徒刑以下裁量刑罚。

案发后,张红慧留下了案发现场,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外,林某在案发前对张红慧实施过犯罪行为,虽然张红慧用剪刀剥夺林某生命的行为,不是发生在林某的犯罪过程中,不能被认定正当防卫,但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张红慧丈夫的犯罪行为则要比张红慧严重些,首先是张红慧的丈夫使用剪刀捅刺了林某,其次,案发后,他没有留在现场,但考虑到张红慧的丈夫之所以会犯罪,与林某侵犯其妻的行为存在关系,本案的性质属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应注意体现从严的精神。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张红慧的丈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徒刑执行;张红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但如果张红慧的丈夫能够信任自己的妻子,在张红慧把林某的犯罪行为告知他后,带着张红慧去报警,以法律的手段惩治林某,那么结局可能不同。

而张红慧虽然想着自杀后,自己的孩子没有母亲,坏人没有受到惩罚,可以极端的手段处理事情,结果只会更糟,彼时张红慧的四个孩子尚且年幼,其实是需要有家人照顾和陪伴,但因为张红慧及其丈夫的行为都是犯罪,因此进了监狱,孩子也就成了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难免要多受到些挫折,不过张红慧是否有过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