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提高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2月24日,市局药品流通监管科于均海、卫效峰一行深入芮城县辖区药店,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重点检查了各药店是否对到店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阅健康码、行程码,店内工作人员及顾客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每日是否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并记录,执业药师是否在岗销售处方药,顾客购药是否实名登记,是否规范设置“1米线”,并详细查看了营业通风消毒记录和“一退两抗”药物销售记录。针对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药店执业药师营业期间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个别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未留存购药人员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问题,督导组当场给予警告,并责令药店停业整顿,立即整改。

督导组强调药店是疫情防控重要 “哨卡”,必须坚决守住,市场监管人员要强化监管力度,督促药店负责人充分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发挥“哨点”预警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