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网报道,当地时间2月27日,乌克兰内政部在网上公布俘虏或击毙的俄罗斯士兵视频和照片。俄罗斯国防部发布通报称,俄军在执行特别军事行动过程中出现伤亡。俄罗斯国防部发言人称,少数被俘的俄罗斯军人受到了“德国纳粹行为”般的折磨。
俄乌冲突再次打破了世界难得的平静,使世人又将关注点放在了战争——这一古老的国家权力之上。
在19世纪下半叶以前,国家诉诸武力以解决争端,都是国家的一项合法权益,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国际社会开始制定相应的规范以在战争中限制暴力,这其中就包括对战俘权益的保护。
直至一战结束之前,战俘在国际法中一直处于模糊的地位,其生命和健康权并不受法律保护。192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是国际社会第一部关于战俘问题的国际公约。这部公约主要规定了保护战俘、战俘待遇和战俘收容遣返的原则和规则,也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各交战国处理战俘问题的基本规范。
这部公约共计八个部分,97项条款,内容涵盖了关于战俘事务的方方面面,从战俘的定义、到战俘的住宿、饮食、医疗卫生、劳动、经济收入等各个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较好的体现了人道主义原则以及军事必要性之间的平衡。
除此之外,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也对战俘的待遇进行了规定。《日内瓦第三公约》取代了192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它包括143项条款,扩展了符合战俘地位之人的类别,更加准确地定义了拘禁条件及场所,尤其是关于战俘的劳动、他们的经济来源、他们接受的救济以及对他们提起的司法程序。该公约确定了这一原则:"实际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
《日内瓦第三公约》的第二部分对战俘的一般性保护问题进行了规定。根据《公约》规定,战俘系在敌国国家手中,而非在俘获彼等之个人或军事单位之手中。不论个人之责任如何,拘留国对战俘所受之待遇应负责任。也就是说,目前一部分来自俄罗斯的战俘已经被乌克兰所控制,那么乌克兰作为拘留国,应当对战俘受到的所有待遇负责。
此外,《日内瓦第三公约》第13条规定:“战俘在任何时候须受人道之待遇。拘留国任何不法行为或不法行为可致其看管中之战俘死亡或严重危害其健康者须予禁止,并当视为严重破坏本公约之行为。尤其不得对战俘加以肢体残伤,或供任何医学或科学试验而非为有关战俘之医疗、治牙或住院诊疗所应有且为其本身利益而施行者。战俘亦应在任何时候受到保护,尤其免致遭受暴行或恫吓及侮辱与公众好奇心的烦扰。对战俘之报复措施应予禁止。”
俄罗斯以及乌克兰均为《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应当受到公约的约束。因此,如果俄罗斯可以证明其士兵确实在乌克兰遭受不人道的待遇,那么从这个角度而言,乌克兰虐待战俘的行为是违背了国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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