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全国很多城市都允许共享单车进入运营,辽宁省大多数城市也有共享单车,省会城市沈阳,阜新、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丹东等地级市,海城、辽中、东港、盖州等县级城市都拥抱共享单车,服务市民。共享单车不仅解决再就业,而且完善了城市交通系统,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是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路径之一。

辽宁省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回复:

一、政策规定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且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

二、执法队了解的相关情况

我部门于2018年到沈阳市摩拜单车企业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规范抚顺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哈罗单车进入我市,未经批准占道经营,市政府要求住建局约谈哈罗单车,要求其退出抚顺。2021年3月哈罗单车进入我市,因其没有在我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市政府决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取缔。2021年9月美团单车进入我市,因其乱停乱放,市政府决定由市住建局对其约谈,要求其退出抚顺。

三、省内其他城市情况

目前,辽宁省内共6个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分别为:沈阳市、阜新市、盘锦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

综上所述,因我市交通慢行系统和城市管理不够完善,市政府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的发展持审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