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吴某刷网站视频时无意看到了一条“约会”软件的广告,吴某下载软件后,APP里面的客服发来美女图片、小视频及一个支付宝收款码,不断用享受“服务”为诱饵,诱使其充钱,自己的2万余元积蓄很快就被耗尽。走火入魔的他竟打起了好朋友刘某的主意。

吴某开始了自己的计划,他假意借钱为名记下了刘某的手机支付密码后和身份证号码,一切准备就绪了。

在2月25日下午,吴某约刘某在网吧上网。其间,吴某以手机没电为由,向刘某借用手机。多年兄弟感情,刘某对吴某毫无防备之心,前后三次直接开了手机屏保交给了吴某。拿到手机的吴某,先后下载了58同城、京东金融、360借条、美团生活费、网商贷等软件,使用刘某的身份信息注册登记,合计贷款了261900元。

随后,根据之前记下的支付密码,将贷款和刘某手机里的余额通过支付宝尽数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并销毁转账记录。鬼迷心窍的吴某拿到钱全部充入“约会”软件,最后全部打了水漂。后刘某发现后询问吴某,知道详情后,陪同吴某自首。(素材来自于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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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吴某被“色欲“冲昏了头脑,在被诈骗后还懵然不知,实在可悲。但不顾多年兄弟友谊,为满足私欲竟然向好朋友下手,又实在可恨。人犯了错误,终会受到惩罚,吴某俨然已经构成盗窃罪,等待他的将会是牢狱之灾。

一、吴某涉嫌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吴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形下,通过手机支付软件把刘某支付宝账户钱转到自己账户,达到了控制支配钱财,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根据盗窃罪量刑规定:盗窃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吴某转账金额高达261900元,已经落入数额巨大的区间。

吴某到派出所自首,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并且显然吴某已经取得刘某的谅解,这些情节对吴某的量刑都是有利的。

二、刘某的钱如何追回?

刘某因吴某的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钱已经被吴某消耗掉,刘某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法院刑事判决时可以责令吴某退赔或者追缴。吴某也可主动偿还,也有利于自己量刑。

三、刘某手机贷款的钱应该谁偿还。

贷款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手机、身份证、支付密码有保管和保密的义务,对借给他人使用应做到注意风险的义务,这种情况应视为刘某具有借款的真实意思,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启示:如今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的生活必备品,但一定要加强财产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勿将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个人敏感信息告知他人,谨防掉入“信任”的陷阱。

后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人认为吴某构成诈骗罪,需法律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