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
你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理,
而是谣言!
有些时候,
你转发的不一定是真相,
而是情绪!
有些时候,
你评论的不一定是关心,
而是中伤!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有利也有弊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文明上网
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绿色的网络环境
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面对谣言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对谣言说不!"
我们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提高自身文明修养,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网络道德修养,文明上网、文明发言。
尚德修身,不制造谣言
我们自己要做文明上网的“践行者”,不要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刻意去制造谣言,谣言腿短,必不长久,为了博取眼球而造谣,也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不发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信息和言论。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坚决不做空穴来风、无中生有的猜测,不断章取义,不编造虚假新闻、信息。
尚学明辨,不轻信谣言
谣言往往会误导公众,作为网民,面对网上繁杂的信息,要冷静去辨析,谣言往往有很多矛盾之处、错误之处,稍加分析就会看出问题所在,对于无法辨别的,要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
对不明网站和社交平台中出现的信息,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消息要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对于只字片语,来源不明的信息不阅读、不相信。
尚行守正,不传播谣言
坚持理性分辨和客观判断网络信息,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自觉抵制发布和宣传虚假消息,不要让谣言造成心理恐慌,扰乱事实真相。
打击网络谣言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作为网民的我们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在微博、微信、贴吧等发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新闻、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对于那些我行我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等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散布谣言,发布、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让我们一起做谣言的坚决抵制者,自觉反驳网络上的不科学、不文明、不真实言论。守住法律底线,约束个人行为,不信谣、不传谣,是阻断网络谣言的最好办法。
"我倡议"
倡议书
老师们、同学们:
为进一步倡导网络文明新风,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共建风清气正、健康和谐的网络育人环境。现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如下:
一、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明辨是非,理性上网、文明上网,弘扬正能量,广泛传递向善向上的精神力量。
二、不发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共建绿色网络。
三、自觉抵制各种网上不良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表、不评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真假难辨的敏感信息。
四、树立自律意识,不盲从、不跟风,要勇敢地承担起“维护者”和“宣讲者”的责任,主动去伪存真,及时止谣。
老师同学们,《礼记》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所以,我们应在每一条微博、每一条微信、每一次转发中,谨言慎行,用自己的一点一滴的行动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要做弘扬正气的“好网民”!
我们要用青春的热情弘扬真善美,用青春的“侠气”涤荡假恶丑。让我们共同做网络正能量的弘扬者,让网络成为促进我们成长的进步阶梯!
来自党委宣传部匠谷记者团
编辑:杨 帅 责编: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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