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黄浦区鲁班路88弄1—4号的大同花园三期,是一个只有4幢大楼、共有412户居民的小区。该小区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上海市卢湾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湾房产”)。

去年4月以前,这个同时拥有平面车位和机械立体车位的小区停车位充足,甚至还会有一些临停车位空着。然而,当“卢湾房产”开始以100多万元的价格销售车位后,原本正常使用的机械车位突然被其报废停用,小区车位顿时紧张起来。

“大家都怀疑,他们为了以100多万元的高价卖车位,故意报废停用了机械车位。”一位小区业主不禁质疑,既然这些机械车位是为满足小区停车配套建起来的,现在突然被报废停用,导致小区车位配比失衡,“卢湾房产”的这一做法是否涉嫌违规?事实是否真如业主所言?记者多次联系“卢湾房产”采访,后者都予以婉拒。

3·15公益行动③ 为了100多万元卖车位,“卢湾房产”故意报废停用小区机械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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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公益行动③ 为了100多万元卖车位,“卢湾房产”故意报废停用小区机械车位?

视频:“卢湾房产”被指为卖车位故意报废停用小区机械车位业主反映:100多万元买一个车位很有压力

2月14日下午,记者在大同花园三期地下车库走访的时候,看见平面车位上基本停满了车子,而悬在平面车位上的机械车位则被清空。操纵机械车位的电箱已经断电停用,有的还用塑料袋罩了起来。

业主王先生说,等到傍晚,车库过道两侧都会塞满车子,塞得水泄不通。塞不下去了,业主就会把车开上地面,到处转悠,见缝插针停车,那叫一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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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年10月份之前,情况不是这样的,不仅时常有附近小区的车辆过来蹭车位,地面还有一些临停车位空着。

“小区车位配比很高,可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王先生认为,形成现在停车难的局面,完全是人为的。

小区业委会的荣主任告诉记者,去年早些时候,大概是4月份之前,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单位“卢湾房产”称车位租金要涨价,从每月800元涨到1500元。“因为我们也知道,周边一些小区的停车费都涨了,我们的车位产权属于‘卢湾房产’,(相当于)他们是房东,房东要涨价,我们觉得可以理解。但是涨价之前,好歹要先协商一下吧。”

更令业主们崩溃的是,不久后,“卢湾房产”又张罗着要把平面车位卖出去。荣主任说,这就好比房东要卖房,大家也都没有意见,但车位卖到100万元到130万元一个,让不少业主感到很有压力。

按照规定,车位只能卖给我们小区的业主,不能卖给外面的人,所以车位卖了很长时间,不好卖。(于是)他们就开始想办法了,突然跑到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去,把机械车位申请报废,说这个车架坏了。”

荣主任说,“卢湾房产”所做的这一切,事先都没有跟业委会或者业主沟通过,他们都是事后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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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所在的打浦桥路街道房办相关负责人说,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卢湾房产”报废车架的申请后,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批掉了,房办也不知道这些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既然设备已经报废了,那就必须断电停用。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给记者的回函称,该局10月19日接到申请材料后,当天就审核办结了。

业主王先生拍着机械车位厚实的钢板告诉记者,这个机械车架用了近20年,会定期检修,很少出现故障。现在机动车架报废了,车位紧张了,业主们虽然为高昂的车位费叫苦,但是购买车位的意愿明显高于以前。

街道房办:出售地下车位引发矛盾

面对业主的停车困境,打浦桥路街道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件事跟房办,包括城建中心均不直接相关:“我们的行政管理职能是对物业进行管理,而这件事我们没办法直接去管。”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大同花园三期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卢湾房产”。去年4月份,有一家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把“卢湾房产”收购了。收购之后,就要对“卢湾房产”的资产进行处分,于是开始对大同花园三期的地下车库进行出售,矛盾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但是,这家公司碰到了一个问题:他们只能出售平面车位的产权,机械车位不能卖。于是,他们就到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做了一个报废申请。报废申请获批后,这些机械车位就不能再使用了。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小区车位数量减少。

街道房办表示,这个小区的车位本来能保证业主停车的周转需求,包括一些临时车位,也能够提供给一些外来人士探亲访友使用。现在不止这些车位没有了,连本身包月停车的那些车辆都无法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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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就跟物业公司协商,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公共区域的道路旁增设一些车位,但还是不能满足小区的停车需求。

此前,业委会的荣主任告诉记者,当初这些机械车位是为了满足小区车位配比而建的,这一说法得到了街道房办的证实。

记者向街道房办询问,既然这些机械车位是为满足小区停车配套建起来的,现在被报废停用,小区车位配比又不能满足了,“卢湾房产”的做法是否违规?房办是否有权要求该公司重建或者将机械车位修复后继续使用?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年代久远,相关文件难以找到。当时是否有这样一份成文的文件,目前都还不能确定。而且,即使有这样一份文件,也不可能在房办。如果需要查阅,他们也要寻求规划部门帮助。

至于机械车位的恢复或重建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超出了他们的行政职责。同时,他也坦言,现在一部分车位已经卖掉,获得车位的人大概率不会同意在他们的车位上方再建一个机动车位。

卢湾房产:报废手续合法合规

“卢湾房产”售卖车位的办公室设在大同花园二期。在这里做销售的宋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对拆除机械车位这件事,的确有反弹,但是,他们愿意与业委会、街道等部门坐下来协商。

宋先生强调,车库的产权是他们公司的,他们有权处置;机械车位的报废手续合法合规,而且政府部门已经批下来了,批复文件也曾经在小区车库等位置张贴公告过。记者希望直接采访卢湾房产,进一步了解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宋先生都予以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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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天眼查的公开信息了解到,上海市卢湾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最终受益人是夏文生。他通过100%控股的上海屹矗实业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卢湾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99%的股份。目前卢湾房产的规模为50人以下,参保人数为5人,公司曾用名为上海市卢湾区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奉贤区四团镇。

最新进展:机械车位撤除工作尚未进行

一个车位配比充足的小区,从车位租金涨价到产权售卖,再到机械车位被报废停用,不到一年时间,硬生生演变成了一个停车难小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卢湾房产”提出的机械车位报废申请时,是否尽到了谨慎义务?是否真如街道房办说的那样,审批之前没有跟利益相关方进行过沟通?审批之前,又是否实地查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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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用电子邮件给记者发来一份《关于大同花园停车设备报废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简单陈述了他们办理该案的情况:

“2021年10月19日,产权单位上海市卢湾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大同花园8台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报废业务,同时提交了《特种设备停用启用报废注销登记表》、产权证明等所需材料。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申请人材料符合要求,我局于当日审核办结该申请。”

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该局都没有正面回应。

截止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大同花园三期的机械车位问题还在僵持着。街道房办表示,他们正积极跟相关方面沟通。目前,撤除报废机械车位的工作尚未进行,《新闻晨报》以及“周到上海”新闻客户端将持续关注此事。

来源: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