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落地落实、帮助强制报告主体更好理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代萍竹应湖里区妇女联合会、湖里区培善社会服务中心的邀请,为全区40多名各社区妇联干部举行了“落实强制报告 共护祖国未来”的专题学习会。

在学习会上,检察官向妇女干部们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并就强制报告的含义、需要报告的情形、报告的注意事项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讲解。在宣讲结束后,参会人员就强制报告的流程、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检察官一一进行了解答,帮助参会人员更深入地理解强制报告制度。

会后,检察官还向全区妇女干部赠送了我院编制的《强制报告宣传手册》,进一步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同时,还赠送了我院联合区人大监察司法委、湖里公安分局共同编印的《未成年人防性侵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为妇女干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2020年5月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顾问/李才利

策划/陈向奎 代萍竹

审核/张燕君 武妍

文案/刘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