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9 17:51

南平市民政局采购

南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公告

为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现就采购南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运营服务概况

(一)采购人:南平市民政局。

(二)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四)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提供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咨询;

2.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事项代办;

3.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

4.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培训;

5.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6.组织社会组织交流展示;

7.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物业管理。

(五)运营服务条件:

无偿使用南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原南平市政府办公大楼五层)场所及场内现有设施(仅限于产权所有人未向市民政局收取场地租赁费期间)。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承接机构:

承接购买服务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业务范围满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内容需要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所需的专业团队或合作伙伴,有专职的专业人员常驻中心提供日常服务与管理;

3.内部治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八)投标文件具体包括: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人行出具的征信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和专业团队的花名册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6.以往服务优秀案例或获得荣誉等;

7.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均须字迹清楚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第1、2、4、5项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现场递交。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分。南平市民政局采购小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排名靠前的中标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投标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得分排序,依次确定后续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如遇多家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在相同分数的投标人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后中标人。评分指标如下:

(一)信用、资质情况(5分)

1.信用情况(2分)。承接机构获得国家、省、市表彰荣誉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承接机构工作人员获得上述荣誉的,对应按减半得分。承接机构为社会组织的,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5A、4A、3A认定的,分别2分、1.5分、1分。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得分事项以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材料为佐证认定。

2.资质情况(2分)。机构专职人员有与运营服务相关联专业(如:社会工作、党务工作、人力资源、财务、教师等)的高级(处级)、中级(科级)、初级(科员)职称(职务)的,每人分别得0.3、0.2、0.1分,兼职人员有上述职称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得分,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得分事项以用工合同、资格证书等材料为佐证认定。

3.以往经验(1分)。已往有执行过相类似的项目,且获得良好成效评价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一件得0.2分,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二)运营方案情况(5分)

1.承诺免费提供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咨询的,得0.5分;

2.承诺免费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事项代办的,得0.5分;

3.承诺免费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的,得0.5分;

4.承诺免费开展社会组织人才公益培训的(含线上、线下),每场次得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5.承诺无偿指导培育孵化社会组织,每成功注册登记1家有质量的社会组织得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6.承诺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性交流展示活动的,每场次得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7.承诺免费承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场所物业管理的,得0.5分。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②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③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④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⑤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⑥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三、投标公开程序

1.公布方式:

南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p.gov.cn/;

南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2.公告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承接机构法人报名时投标机构须书面递交或邮寄投标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人行出具的征信查询结果。

本单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4号商务楼三单元六层627室)

2.联系人:滕达,联系电话:0599-8060668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下午17:30(以书面递交或寄达邮戳为准)。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3月25日上午10点在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民政局会议室(4号商务楼三单元六层B636室)。报名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招标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六、合同签订

1.成交单位接到采购通知后30日内,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与南平市民政局签订合同。

2.合同有效期: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履约期限从签订之日起的1年内有效。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和其他实力证明材料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投标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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