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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路
2022年3月4日晚,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的民警在平坡收费站执勤执法,20时50分许在对云A06HN7号小型汽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薛某杰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通过呼气式酒检仪对驾驶人薛某杰进行排查。
现场检测,驾驶人薛某杰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将驾驶人薛某杰带到医院对其抽血,并且依法送至鉴定机构对血样内酒精含量进行鉴定。3月7日下午,鉴定机构出具结果报告,送检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5.37mg/100ml
目前,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正依法对该案进行办理。
来源:大保高速 张汉斌
弥渡交警曝光7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2年3月2日09时14分,驾驶人自某驾驶云LLP065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朵祜路K2+500M处,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驾驶人自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对自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二】2022年2月27日15时19分,驾驶人李某某驾驶云LU2925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朵祜路K3+500M处,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驾驶人李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三】2022年2月28日,驾驶人柯某驾驶川B3LK81号小型汽车沿新街支路由西向东行驶,14时36分,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新街镇新街支路K3+800M处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人柯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对柯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四】2022年3月4日09时38分,驾驶人卻某某驾驶农机号牌为云34 08608号的大中型拖拉机,行驶至弥渡县新街镇六一公路与弥渡西路交叉口往南200米处,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驾驶人郤某某实施拖拉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对卻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五】2022年2月24日,驾驶人董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云L1P990号轻型多用途货车沿弥渡县弥渡西路由西向东行驶,18时52分,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渡西路K16+500M处查获,现场对董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董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处罚。
【案例六】2022年2月27日,驾驶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DJ43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先锋路由东向西行驶,14时58分,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先锋路K1+500M处查获,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处罚。
【案例七】2022年2月18日,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CP63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与毗江路由东向西行驶,19时18分,被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人民路与毗江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处查获,现场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处罚。
来源 | 弥渡交警 郑鹤源
来源:加油大理综合大理交警整理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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