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本报从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近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被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10万元。

据悉,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中发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在设计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灵江路东侧停车场地下停车场、门卫公厕)时,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作出锡住建罚字〔2022〕第008号行政处罚,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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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显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27329,法定代表人徐鹏飞。记者通过爱企查及企业官网了解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是依托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的主营业务和主干力量以及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从事核电工作及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于2007年重组改制而成,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公司是我国唯一具备核电、核化工、核燃料研发设计能力,专业配备最完整的工程公司。(文|中国基建报 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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