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奇书不少。

比如《金瓶梅》。

大学时从图书馆借到,放在床头,本欲每天看几页,研究研究,结果,终是天天跟同学瞎混,两个月时间快到,就还回去了。

又如,《增广贤文》,教你怎么做人,识人。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山中有直树,树上无直人。

你大可觉得它教你圆滑,市侩,待到吃亏那天,就晓得里面讲的,都是古人的血泪教训,你大爷就是你大爷,别把他不当大爷。

毕竟,几千年来,变得最慢的就是人性。

今日要讲两本国外的。

一是法国屠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

一是美国埃里克·霍弗的《狂热分子》。

前者出版于1895年,副标题是《群体心理研究》。

后者出版于1951年,副标题为《群众运动圣经》。

他们对人心的分析,可谓透彻,翻开一看,冷汗淋淋。

咦,我自己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咦,这几句讲的不是就网上经常看到的那些家伙吗?

多说无益,直接引用几句好了。

勒庞说:

所以,有意识的个性消失,无意识的个性得势。感情和思想通过暗示和传染,被引到某个方向,可能立即就会把所暗示的思想变成行动。这就是群体中的个人的主要特征。他们已经不再是自己,而是成了不能控制意识的木偶。

霍弗说:

一个有力的群众运动会培养其追随者的罪恶感。它不但会把人的自主“自我”形容为贫乏和无助的,还会把它说成罪孽深重。悔罪的方法是抛弃个人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得救的方法是把自我掩埋在团体的神圣一体性中。

勒庞说:

在所有团体的催化剂中,最容易和理解的一项,就是仇恨。仇恨可以把人从他的自我快速卷走……他会变成一颗匿名的粒子,渴望跟同类汇聚融合,形成一个发光发热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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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PEXELS)

霍弗说:

在群体中,蠢人、白痴和妒忌者不会再感到自己平庸和无能,而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短暂却巨大的力量。

两书出版相隔不到六十年,很难说《狂热分子》没有受到《乌合之众》的影响。

但后来者有后来者的优势,它看到更多的人和事。

俗话说得好啊,成功者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