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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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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为达到敛财目的,在江苏南京成立多家公司,主要针对老年人进行保健食品销售,其以“金鹰团队”名义统一管理,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设立几十个销售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其引入“平台旅游会销”模式,销售人员以免费旅游的名义将老年人骗至销售平台,再通过安排员工冒充知名医学专家进行门诊咨询、假冒医务人员进行虚假检测、伪造检测报告,虚假宣传销售的免疫球蛋白等保健食品能够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癌症肿瘤、糖尿病等,且购买产品享有国家补贴等方式,使被害人相信自己有高患癌风险,须服用该产品预防,从而高价购买保健食品。陈某某等人诈骗集团的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各地的销售平台,陈某某等总部人员则在幕后操作,隐蔽性强,反侦查措施严密,平台销售信息即时销毁,至2018年案发时,公安机关侦破了近十个销售平台,涉案犯罪分子达数百人,其诈骗金额能核实统计到的达116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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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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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某为达到敛财目的,创设“平台旅游会销”诈骗模式,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活动,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诈骗金额达11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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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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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进展,我国逐步迈入老年社会。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事。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老年人“花钱买健康”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保健需求的心理,先采用免费旅游、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再通过虚假诊疗、伪造检测报告、夸大宣传保健品功能等手段,向老年人高价销售保健品,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通过营销保健品诈骗财物,不仅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甚至还会延误正常诊疗,危害生命健康安全。严厉打击涉及老年人保健品诈骗案件,维护老年人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所在。陈某某为首的诈骗集团犯罪时间长、地域广,有向全国扩散之势,受骗老年人多。

本案的侦查和审判,在保健品销售领域产生了很大反响,部分地扼制了犯罪分子以老年人为对象实施诈骗的嚣张气焰,净化了保健品的销售市场。本案不仅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同样重视追赃挽损工作。自侦查阶段起,就积极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到了足额财产,保障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守住了这些被害老年人的“保命钱”、“养老钱”。

(点评人:天宁法院刑庭员额法官 朱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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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天宁法院

编辑:沈于蓝

审核:王利冬

审定:张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