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些案子之所以能够轰动一时并不是案件本身有多么离奇曲折,因为往往真相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背后的人想让它是什么。

明嘉靖初年,就发生过这样一起大案,叫做“李福达案”。

这个案子最初真的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民间小案。

山西徐沟县人薛良,举报当地一个叫张寅的富商是朝廷的在逃通缉犯。

薛良称张寅本名叫李福达,曾在山西参与谋反,充军逃脱后,改名李五,流窜到陕西进行传教活动,煽动叛乱,失败后再次逃脱,才化名为张寅,并落了户籍。

由于李五确实是官府登记在册的通缉要犯,所以山西官府不敢怠慢,立即立案调查。

这一查起来,发现真是太难查了。

因为,薛良提供的线索都是听来的,附带了些自己的揣测,都不是切实的证据,连指认的姓名具体是哪个“福”,哪个“达”,薛良都说不清楚。

要想证明张寅就是那个在逃的通缉犯李五和李福达,就得查户籍、调当年的卷宗、还要联系陕西方面提供协助。

古代既没有身份证,又没有摄像头,DNA比对,想要隐姓埋名,掩藏身份是很容易的。

而且李福达、李五的案子是二十年前的事,相关的人证也已经物是人非,找不到人辨认。

主导此案的山西按察使李钰,查了一年多,是一无所获。

相反,关于薛良的信息是很好查的,他欠了张寅好多钱还不上,所以两人有私仇。

另外,薛良举报张寅时,还说张寅聚众谋划,准备让其女婿魏庆(晋王府小管事)引领人马夺取晋王之位。

简直是胡诌八扯,滑稽至极!

两相对比,显然薛良更像是诬告。

综合所有情况,李钰不想在这种陈年旧案上浪费太多心神,便判定薛良是诬告。

本来这起案子就应该毫无声息地结了,但山西巡按御史马录一封弹劾,把这个案子推到了京城。

02

马录弹劾的是武定侯郭勋。

此前,张寅家里一直与武定侯府有些往来,在查案期间,张寅的儿子求到了郭勋,郭勋便同意在山西官场上打个招呼,帮张寅了了这桩官司。

官场上互相请托看顾本是常事,属于大家都知道的秘密,谁也不会拿出来说,哪知碰到了一个不买账的主。

郭勋的请托信到了山西也不是什么秘密,但很快让马录注意到了这个案子,他下意识地就认为郭勋特意写信嘱托一个查无实证的案子,这里一定有猫腻。

于是,马录一封弹劾,连同郭勋的请托信一起递了上去。

登时,引发朝野上下的关注。

有的科道官随即跟风附和马录的质疑,指责郭勋定是知道实情,受贿作保;

有些御史直接致信马录,对他的行为表达高度的赞扬和支持;

明代的言官有“风闻言事”的权力,说白了就是捕风捉影,随意咬人,也不用为自己的话负责任。

这种情况下言官的话多半会掺杂私心好恶和派系斗争,以致于黑白颠倒、混淆是非。

郭勋这次被“咬”就属于派系斗争。

郭勋是明开国功臣武定侯郭英的五世孙,能文能武。史书评价他,“桀黠有智数,颇涉书史”。

由于郭勋治兵很有一套,又有军功,在朝中很受倚重。嘉靖皇帝登基后,进郭勋为太保兼太子太傅,总领朝廷兵权。

之后在大礼仪之争时,郭勋坚定地支持嘉靖,帮助嘉靖武力镇压了左顺门事件中反对议礼的文臣,深得嘉靖信任。

所以尽管国初时,武定侯府子孙三代都与皇室联姻,既是勋臣又是国戚,但论及在朝中的地位和权势,还是郭勋这一代最是巅峰。

此刻大礼仪虽然已经结束两年了,议礼反对派不再敢挑战皇帝的权威,但却是与郭勋这些议礼派势不两立的。

这个案子的出现,反对派正好借此大做文章,制造舆论打击郭勋。

按照程序,这个案子涉及朝廷重臣,嘉靖特旨令山西巡抚联合地方三司重审此案。

03

山西巡抚江潮接到旨意后,马上行动起来,巡按御史马录也参与其中。

五个月后,找到了三个关键性证人。

证人一:韩良相,此人供称他认识李福达的侄子李俊三兄弟,这三兄弟曾亲口告诉他张寅就是李福达;

证人二:李景全,此人供称他曾和李福达一起坐过牢,可以指认;

证人三:石文举,是陕西官府提供的证人,此人供称他见过李五,官府让张寅与十几名差役站在一起时,石文举一下子就指认了出来。

不过,同时也查出了一些自相矛盾的证据。

比如,查黄册的时候,发现张寅与李福达的年龄对不上;张寅的妻子与李福达的妻子的姓氏也对不上;张寅与李五的生活轨迹也不太匹配。

正常来讲,证据链合不上是不能草率定案的,但江潮等人非常默契地选择了忽略,毕竟有三个证人的指认,铁证如山,这些细节没准是年头日久,记录有误。

当然,最主要的是,重审期间,朝野舆论还在持续发酵,许多官员早已认定张寅就是李五、李福达,多次上疏要求严惩张寅、郭勋。

受此影响,再审官员也是有偏向的。

一般,当人心中已有定见的时候,只会相信与定见相符的事情。

所以,再审官员最终判定张寅、李五、李福达为同一人,按谋反罪判张寅凌迟处死。

案卷递交到都察院,都察院审核后也没有异议,至于要不要调查郭勋的知情包庇罪,还得皇帝发话。

不过,显然嘉靖并不想予以深究。

不管郭勋是真知情还是非故意,顶多算是小节有亏,比起郭勋的功劳能力,不值一提,嘉靖肯定是偏向郭勋的,故只是令其做个解释。

但议礼反对派的官员连同受舆论影响的朝臣可是坚决不同意的,他们声讨了郭勋这么久,如今案件查实了,必须严惩郭勋以平众怒!

于是,他们马上联合起来针对郭勋发起了轰炸式弹劾,必欲置郭郧死地而后快。

一桩民间举报案正式升级成派系攻击战。

04

依旧是言官冲在前面。

兵科给事中刘琦率先弹劾,认为郭勋“实犯十恶,诛之何疑”;随后给事中程辂、王科、沈汉,指责郭勋“交通反贼”;

过了几天,山西道御史高世魁等21人直接把郭勋定为了逆党,“逆党郭勋决无可赦之理”。

面对舆论滔天,郭勋强烈感受到反对派的“杀心”,他不能坐以待毙,赶紧求助议礼派战友张璁、桂萼。

而此时的嘉靖皇帝已经要烦死了,以郭勋在他心里的地位,嘉靖不能不管郭勋,面对接二连三的弹劾奏疏,只能用拖延战术帮郭勋“擦屁股”。

不过,嘉靖还没意识到这是议礼反对派针对议礼派的打击报复,经张璁、桂萼提醒,联想到这些天弹劾奏疏里上纲上线,夸大其词的言论,让嘉靖皇帝的眼睛渐渐瞪了起来。

另一边,反对派官员见形势大好,趁热打铁,再上一本。这次的联合奏本更离谱:郭勋手握重兵,难免将来不会谋反啊!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到了这个时候,嘉靖皇帝坐不住了:这些酸腐儒生看来是要把郭勋往死里整啊,保不准这案子都是彻头彻尾的阴谋!

嘉靖皇帝决定提调所有案卷、人证来京重新会审,他肯定是相信郭勋的!

05

大明的会审一般由刑部主导,都察院、大理寺和锦衣卫镇抚司共同参与。如果案情严重的话,还会扩大到九卿、五府、科道官全部参与。

当下刑部最大的领导——刑部尚书,叫颜颐寿,这个主审的差事自然就落在他头上。

以颜颐寿多年官场的经验,他深知这不是什么好差事。

一边是疑心重重的皇帝,另一边是群情汹汹的朝臣,他的主观意愿是两头都不得罪。

嘉靖六年,二月二十二,会审正式开始。

第一次会审只是走个过场,因为陕西方面的人证还没到京,其他证人各说各话,没有细致展开,颜颐寿主张等证人到齐再仔细二审。

其实颜颐寿这个人在嘉靖心里是不做好的,因为大礼议时颜颐寿上疏反对过,难保会审时不会偏袒。

为了保证会审的公正性,嘉靖决定会审在午门进行,并把会审的规格拉到最高,九卿、五府、科道官全都给朕听审去。

这样做果然有效,反转就从二审开始了。

06

许是这样大的阵仗太有威慑力,普通百姓哪儿见到过这么多官,二审时一个关键性证人翻供了。

翻供人叫杜文住,是李福达的妻弟。杜文住称他姐夫的确叫李福达,但并不是张寅,搞乌龙了!

此处就是山西重审时遗漏的坑,前面提到的证据矛盾点:张寅的妻子和李福达的妻子姓氏对不上。

原来根本不是姓氏对不上,从一开始就搞岔劈了。

接下来的三审,颜颐寿主要询问了最初原告薛良举报的内容,发现薛良提供的信息基本都是瞎编的;

与此同时,陕西方面的证人石文举的证词也出现了漏洞。

石文举提供的李五时间线与案情进展的时间线对不上,无法证明石文举说的这个李五与谋反叛乱的李五是同一个人。

真的是上一个疑点还没解决又出现了新的疑点。

这么多疑点让嘉靖基本已经笃定:这个案子就是用来诬陷郭勋的,所以他要求所有证言证词必须严丝合缝,不能有一点瑕疵。

这个时候,主审官颜颐寿的压力就很大了,他依旧不想两头得罪,四审时他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一方面还有其他证人在,依然认定张寅、李五、李福达是同一个人,另一方面由于张寅谋反的证据不足,可以罪减一等,只是判张寅有煽动蛊惑罪。

这样既维持了原判,又把郭勋可能是知情谋反的嫌疑解除了。

但颜颐寿想得还是简单了,嘉靖根本不接受这种含糊不明的解决方案,他铁了心就是想揭穿这个诬陷的阴谋。

既然在山西案子就没审明白,那就把山西审案官员都召到京里来质证。

不管颜颐寿再怎么说明张寅、李五、李福达是同一个人,嘉靖都听不进去。还明旨申斥颜颐寿等人:“且不究治,都着戴罪办事,待再问明白,一总发落”。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颜颐寿等审案官员哪里还不明白,这个案子如果不能让皇帝满意,那他们自身就凶多吉少了。

于是,五审,山西审案官员到京把之前的判定结论全部推翻了,那个最先弹劾郭勋的马录也承认自己失职,连陕西方面的证人石文举也很识趣地说自己是误认。

最终判定一切都是子虚乌有,张寅无罪。

这种结果并不能平息嘉靖皇帝的怒气,嘉靖皇帝决定还得六审!

07

六审的审案官员全换了,由礼部右侍郎桂萼担任主审官,他要审的是原审案官员是否存在蓄意诬陷罪。

这下好看了,原本坐在堂上的主审官颜颐寿等人变成了阶下囚,与案犯一同受审。

指认张寅的三个关键性证人也都招了:

韩良相说他是受山西布政司里一个叫胡针的人指使做了假证,他根本不知道张寅就是李福达;

李景全说法更加荒唐,他说他根本不叫李景全,只因他了解李景全的事,也是胡针逼迫他来做假证;

石文举说他误认的原因是,听从陕西官府的吩咐,既然山西官府已经认定了,附和山西方面的说法就行。

似乎一切都真相大白了,这回轮到嘉靖发难了。

山西审案官员属于蓄意诬陷,颜颐寿等会审官员属于查问不实,都罪不至死。

但嘉靖觉得蓄意诬陷朝廷重臣着实可恶,尤其是那个巡按御史马录,是首犯,必须死罪。

事实上,马录只是一个地方小御史与京城里的反对派关联并不大,弹劾郭勋只是受当时的政治氛围影响而已。

桂萼几经劝说,嘉靖皇帝勉强同意,改判马录发配广西充军,遇赦不宥;判山西审案官员发配边远卫所充军,遇赦不宥。

对于在京会审的官员,这些人在大礼议时的态度、行为都是有案底的,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颜颐寿夺职下狱,最后罢职家居,终身未被起用;

大理寺少卿徐文华的处罚最重,因为他不仅在大礼议中上疏反对,还参与了左顺门哭谏,最后被“遣戍辽阳”。

至此,这桩审了三年多的案子,终于落下帷幕。

08

然而,别急,这个案子在若干年后仍有反转!

隆庆二年,右佥都御史庞尚鹏再次提起李福达案。

他说,嘉靖四十五年时,四川抓获一名逆犯叫蔡伯贯,蔡伯贯招供他的师傅叫李同,是李五的孙子。

而李同供出的祖先姓名与李五家成员都对得上,据此判定李五家“世为逆贼,别无可疑”。

当时很多人看了庞尚鹏的说法后,纷纷认同“福达狱始明”!

那么仅凭李同的口供就能证明张寅就是李五了吗?恐怕也不能这样草率定论,毕竟李福达案当年众所周知,李同知道几个人名也不足为怪。

之所以时隔这么久再次提起此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嘉靖已经去世,首辅徐阶大力纠正前朝弊政,因大礼仪下狱的官员再次得到起用,自然会平反跟大礼议有关的案件。

可见,案子的真相根本没那么重要,当年的马录早已死在了流放地,根本没人关心。

至于张寅到底和李五、李福达是不是同一个人,可能只有张寅自己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