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公安局海角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在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某广场专挑男子搭话,疑似是在拉客招嫖。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暗中观察,此时“红衣女子”还没有察觉其已经被盯上了,仍然在和陌生男人搭话,当晚凌晨2点左右,男子张某恰好经过,“红衣女子”便上前询问是否需要特殊服务,张某询问了价格,“红衣女子”称100元一次,张某觉得价格可以接受,于是跟着“红衣女子”来到附近巷子的一间小黑屋。

暗中观察的民警也跟着两人来到小黑屋外,当两人准备实施交易时,民警进屋将两人抓个正着。经过核查“红衣女子”的身份,发现“红衣女子”其实是个男人,该男子名为赵某平,来自江西,今年43岁,2021年10月,赵某平突然发现自己身材很像女性,就连说话的声也有几分相似,于是他想到男扮女装去拉客招嫖赚点快钱。为此他还特地去整形医院做了隆胸手术,买了假发、女装等。据赵某平供述,他在北海一共接了6单,获利500多元。除了刚刚接待的男子张某,还有周某、刘某等其他5人。去年年底他还曾在广东拉客招嫖,已被当地警方处罚过。

根据赵某平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其余的5个嫖客,悉数将他们抓获归案,得知真相的他们大呼恶心,表情极度痛苦,一时竟难以接受事实真相。目前,上述违法人员均已被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上述规定,没有对性别作出特别规定,因此男子从事卖淫活动,也应受到本法的处罚并非只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才会受到处罚,同样的女子嫖娼也是违法行为,受本法规制。

本案赵某平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从金额上看赵某平获利仅500元,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少为3000元,因此从数额上看赵某平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如果不考虑金额,只分析赵某平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赵某平实际上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获取对方的钱财,尽管是不合法的,但是不同于诈骗罪规定的“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是通过骗来套取对方的财产,和赵某平想通过非法交易获取财产是不同的。因此赵某平的行为是不构成诈骗罪的。

此事肯定能让这六位嫖客刻骨铭心一辈子,成了他们终生的心理阴影,而且他们的违法行为也会记录在案,成了人生的一大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