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因电子烟的多种口味会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上述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将发挥重要作用。据悉,《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此外

《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幼儿园周边

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

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

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禁止向未成年人

出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

自助售卖方式

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

调味电子烟

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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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王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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