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每日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文/记者万菁

原生生活垃圾将基本实现“零填埋”

《规划》明确,到2025年底,南昌市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县(市、区)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支持乡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短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需求基本满足,支持条件好的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建立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

《规划》指出,我省将及时总结推广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典型经验,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鼓励研究制定厨余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营,不断提升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化水平。

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土地资源利用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拆解处理设施,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引入专业化的拆解设备、预处理设施,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拆解和全品类回收。“十四五”期末,全省规划新建及改造60座拆解处理设施。

鼓励共建共享跨区域处理设施

《规划》提到,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临近地区共建共享跨区域处理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尽量减少出村外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频率。可回收物鼓励通过积分兑换超市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回收,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经济激励回收办法;厨余垃圾可结合当地经济条件、生产生活习惯采取就地就近就农的方式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存储,并运输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