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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断有市民投诉称,反映商丘市中医院眼科配镜业务被承包给一家公司经营,内设有多个眼镜柜台,明码标价对外公开出售。群众质疑该种行为“医商不分”,引发争议。希望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给予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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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商丘市归德路与团结路交叉处东南角的“商丘市中医院”,在该院门诊楼6楼眼科,刚出电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个玻璃柜台,里面摆满了儿童、成年男女士等各式各样的眼镜一应俱全。上面公然标注有200元、380元、520元多种价位,玻璃柜台外侧还摆放着眼镜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宣传牌。

一患者介绍,这里的眼镜价格与市场价相比,并不便宜。因为这里的眼镜柜台设在市中医院眼科,检查、诊断以及在柜台配镜等流程,患者都是听从医院的医师操作和建议,都以为眼睛配镜是治疗环节的一部分,几乎没有人怀疑配镜业务是对外承包的。

知情者透露,商丘市中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系一家公司在承包经营,一是眼镜是暴利行业,利润惊人;二是根据相关法规公立医院业务外包或合作经营存在违规。

为客观了解事情真相,媒体向商丘市中医院院长王雷反映了此事,他表示将进行落实后回复。

后来一自称市中医院办公室的魏姓工作人员回复称,中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系第三方公司承包,是参照其它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而建,起初是为方便患者的治疗。目前,配镜中心的眼镜已全部下架。但对于该种配镜业务承包的行为是否违规,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自称市中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的孙姓负责人发来一份情况说明显示:1.目前中医院眼科配镜中心系第三方公司承包,该公司为商丘市大圣视光有限公司;2.医院设立柜台是合法的,医院也是参观省医及一附院等三甲医院后与该公司合作的,院方认为配镜也属于治疗的一部分,而且方便患者;3.该公司柜台标价为镜架和镜片的打包价,并非单纯的镜价,远低于市场价。

“一个月卖两万多块钱,要不合规就不给他们(指‘市中医院’)合作了。”孙姓负责人表示。

据相关法规显示,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卫生行政部门是明令禁止公立医院科室对外承包的,并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它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院区’、‘项目’”。

市中医院作为公立医院,与商丘市大圣视光有限公司合作的眼科配镜中心是否违规?媒体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商丘市一公立医院眼科配镜业务承包引争议

来源: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