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非法经营卷烟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涉案车辆1辆,缴获各类假冒卷烟6850条,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近期,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人从外省运输了一批假烟到保山进行贩卖”。民警立即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成立专案组,分别前往保山、昌宁多地开展侦查工作。
3月14日凌晨3时30分,办案民警在保山隆阳区某路段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当场从其驾驶的货车内查获各品牌的假冒卷烟6850条,价值50余万元。
经调查,李某对自己将假冒卷烟从外省运至保山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示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非法经营香烟不仅违法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经营香烟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龙光杰 摄影报道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郭毅
编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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