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的王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长城宽带的工作人员,提示她宽带到期,需要1000块钱续费,不料她刚给完钱,就发现不对劲。她翻出了自己的缴费记录,看到自己宽带还有3年才到期,她询问对方,为何现在就续费?不料却被对方给怼了。

王女士家和女儿家都是用的长城宽带,她自己家办理的6年宽带,到今年也才3年的时间,可是在今年1月份,有长城宽带的工作人员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她女儿家的宽带到期了,她还很疑惑,但是也没有去深究,就续了1000元。

时间来到3月份,对方又打来电话,说她家的宽带到期了。这一次王女士不干了,就说等自己查查再说,没有马上说续费。随后王女士到营业厅核实,对方告诉她,宽带确实到2026年才到期,这就奇怪了,营业厅的说法,和那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在3月19号,对方又打来电话,她就质问对方,明明自己的是6年,怎么才3年就到期了,没想到这句话却惹怒了对方,对方叫嚣着:
“我说你家到期就是到期,我说停网就给你停网。”
说完不等王女士反驳,就挂断了电话,没过多久,王女士就发现自己家的网果然被断掉了。没办法的王女士找到了记者,希望对方能退还那1000块钱。

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了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不会打电话给客户的,正好着,又有一名市民走了进来,表示自己还没到期就被停网了,实在是太坑人了,她所遇到的情况和王女士如出一撤。

这位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查询了王女士的宽带,确认王女士女儿家的宽带,是2023年10月份才到期,也就是说对方提前了1年半就让续费了,这样的方式合理吗?负责人表示这可能是去年合并系统时,导致的系统错误,并一再表示这是个例。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也追问对方,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此事?可不料,负责人却表示:
“这是个别现象,用户太多了,我们不可能去一一核实,只能等客户自己发现后,打电话去核实。”
但是记者就来这么一会儿工夫,就遇到了3例,这个比例可不算低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蒙在鼓里。这样的处理问题的态度,确实太敷衍了事了,不管是打电话让客户续费,还是负责人所说的系统问题,这都是长城宽带自己内部的问题,但是出了问题,却让消费者自己来买单,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如果说打电话之人第一次不知情,那么第二次呢?还是没看系统吗?若是存在故意的行为,那么他还会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宽带服务人员若明知其还没有到期,却在网络服务期限尚有一年多时,谎称宽带马上到期,甚至在王女士提出质疑时,态度强硬的用断网威胁,要求其续费,构成欺诈,给其造成损失,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再者,王女士家的宽带在2023年10月到期,在这之前长城宽带就应该正常提供服务,但是却因为自己系统问题,让其断网多时,已构成合同违约。
好在王女士并没有去追究,但是目前很多人都在居家办公,这突然的断网,肯定会造成很多不便。从这件事,也能看出公司内部管理的混乱,营业厅查询没到期,打电话的却说到期了,难道同一家公司的人,不是同一个系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