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两河镇电动车上牌52元,保险费120元,国家已经取消行政收费了,一般电动车上牌不需收费的,咨询相关部门,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康县县委办公室回复:

一、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按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载明的车辆类型确定的,现在市场销售的电动车除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外,都属于摩托车。摩托车收费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收取,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行驶证每本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共计95元;期间为深入贯彻“放管服”便民利民,公安部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收费管理系统进行过一次升级,将摩托车号牌每副调整为35元,行驶证每本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共计55元,县级车管所无权限调整机动车牌证收费标准。

二、符合国家标准且有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保险费120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的收取标准由保险公司核准,交警大队办理业务只收取保险凭证。综上,是否收取上牌费及保险费要看网友的电动车是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属于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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