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纪委县监委

关于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

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助推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助力打响“干就赣好”“崇速办”营商环境品牌,崇义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应付了事、有名无实、折扣变通、变样走形、虎头蛇尾、推诿扯皮等问题;

2.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3.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

4.违规接受企业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问题;

5.对企业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6.违规插手工程、投资入股、借贷、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7.对企业和群众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797-3823880;

2.网络举报:请登录崇义纪检监察网http://www.cylz.gov.cn,或关注“清风崇义”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专区;

3.来信举报:崇义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341300;

4.来访举报:疫情期间不提倡来访举报,如确需来访,请先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97-3823880。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崇义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崇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义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

来源:清风崇义

版面编辑:陈慧

值班主任: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