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和22日,5家受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不大可能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发布经审计的财务业绩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年)。

延迟发布财务业绩对相关开发商具有负面信用影响,因为此举将引发市场对其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规划、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方面相关薄弱点的顾虑。

这些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经审计的财务业绩报告,也将加深投资者对其财务状况和流动性的担忧,并可能会令其不畅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