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公司”、“集团”)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在世纪疫情冲击下,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环境持续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发展受到“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2021年也是公司发展的困难期、关键期。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上海电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的发展为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为第一根本、服务国家战略为第一使命、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核心人才为第一资源,保持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平稳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88亿元,同比下降4.3%;报告期内集团毛利率为15.07%,同比减少1.6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疫情以及大宗材料涨价影响,公司海外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项目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所致。报告期内,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9.88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37.58亿元。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4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0.25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币1,44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公司新增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612.6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121.8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89.0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65.1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145.0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429.9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232.7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399.3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263.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2,861.0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3.6%,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中,能源装备人民币1,432.5亿元(其中风电设备人民币362.2亿元,核电设备人民币271.7亿元,储能设备人民币30.3亿元,燃煤发电设备人民币490.9亿元),工业装备人民币123.8亿元(其中电梯人民币41.6亿元),集成服务人民币1,304.7亿元(其中能源工程服务人民币1,097.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围绕主责主业,核心产业稳定发展

我们积极对接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优势业务的发展。我们在高效清洁能源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我们提供的燃煤发电主装备系统不断刷新全球最低煤耗指标。我们的核电业务继续保持综合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全年累计出产核电主设备12台套,并且实现了“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蒸汽发生器及堆内构件等一批全球首台套产品的成功发运。我们的风电业务顺利完成海上风机抢装任务,积极推进海上漂浮式风机自主研发,推进叶片、驱动链、塔筒等部件的技术穿透。我们投资及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大埔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报告期内,上海三菱电梯服务产业化取得新进展,致力于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维保业务,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将高质量打造成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我们的叶片、轴承、紧固件、工具等工业基础件业务围绕“成为世界一流的工业基础件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国内中高端基础件进口替代主力军”的愿景,持续推进业务整合和产业协同,已形成高质量的“专精特新”业务集群。报告期内,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我们与其他国内企业强强联合,在巴基斯坦先后中标了多个总包工程项目,包括2座500kV变电站、4座220kV变电站的升级及改扩建工程。我们努力克服持续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坚持推进在阿联酋、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英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工程项目的建设。

2、聚焦科技赋能,技术驱动新竞争力

报告期内,上海电气下属各核心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速涌现,我们参与建设的全球首座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次并网成功,上海电气作为重要参建单位之一,提供了核岛和常规岛多项核心设备。作为我国核电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我们参建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为数不多的具备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我们完成了2项材料国产化、5项焊接技术、4项检测技术、7项工艺技术的技术创新,实现了福清核电5号机组堆内构件制造、加工、装配、检测等全面国产化。附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自主研发成功百米级碳纤维叶片,发布了专为应对高温、高湿、高盐、台风、地震等多变复杂的海洋环境而自主研发的Petrel产品平台及该平台的首款海上风机EW11.0-208,该机型样机下线时为国内自主研发的亚洲最大直驱海上风电机组,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领域自主创新取得新突破,正式步入10MW+时代。上海三菱电梯成功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量回馈、节能环保型的中高速电梯,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带动了行业技术能级的提升。我们自主研发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平台和智能维保管理平台成功应用于上海地铁5号、7号和18号线。报告期内,我们的科研创新生态构建力度持续加大,成功举办首届“智造升级、创新赋能”科技活动月并签约22个创新科研项目。

3、加快智造升级,数字化赋能持续提升

我们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能源,以“产业智能化、服务产业化”双轮驱动的方式来推动进一步发展。报告期内,集团下属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的智能制造一期工程一一数字化产线正式投产,实现了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我们发布了上海电气“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3.0版,升级后更凸显内通外联的指挥枢纽作用,实现智能化的决策与控制指令,支撑制造企业平台化研发、精益化生产、服务化运维、智能化管理等全价值链一体化提升。“星云智汇”已接入涵盖风机、电梯、机床等15余万台价值人民币1,430多亿元的设备,提供面向风场、储能、光伏等多个领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我们中标盐城市智能能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建设大数据平台并接入部分光伏场站试点的基础上,实现盐城市内所有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行数据的接入、存储、展示和智能化分析应用。

4、秉持开放协同,推进合作共赢

我们秉持“开放协同、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积极与各方展开合作。我们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将充分发挥上海电气产业制造优势和申能集团专有科技集成创新,形成服务全国煤电升级改造的“上海方案”。报告期内,我们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专注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智能维保业务,已中标上海轨交5号线车站机电设施设备集成运维项目。报告期内,我们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相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各自优势,拓展更多合作领域,谋求共进发展。

5、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集团下属电气风电于2021年5月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成为上海国资分拆上市第一股。我们稳健推进下属企业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了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计划。我们的科技创新机制体系不断健全,已初步建立规划引领、项目协同、人才互通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科研资产共享、共性技术共研、重大科研项目协同创新机制。

展望未来,我们将把握国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带来的重大机遇,对接国家“双碳”战略,聚焦主责主业,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创新管理相结合,提升内外部协同能级,推进管理变革,推动上海电气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佳绩,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前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

(A股)

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资料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公司资料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地位于中国上海兴义路8号30楼。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从事下列业务:

能源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提供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

集成服务业务板块:提供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提供物业服务等。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为于中国境内成立的国有企业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气控股」)。

本公司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均有上市。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于下文。除另有说明外,此等政策在所列报的所有年度内贯彻应用。本合并财务报表包含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1.1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新的香港《公司条例》自2014年3月3日起生效。本财务报表的若干相关事项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要求进行披露。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2会计政策变动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运输成本的列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资料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b)PPP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的变更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执行上述规定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本集团执行上述规定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重分类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续)

2.1.2 会计政策变动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

问答》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追溯调整。经测算,2021年年初需调整的信用减值损失,财务

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等金额较小,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故未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金额。

3.应收账款

3. 应收账款 (续)

应收账款余额中包含应收关联方款项分析如下:

4. 应付账款

4.应付账款(续)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17,973,039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3,805,707千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以及应付材料款,由于工程尚未完工,该款项尚未进行最后清算。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资料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7. 所得税费用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8.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

8. 每股收益(续)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计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