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早日战胜疫情,堵塞风险漏洞,防输入、防聚集、防扩散,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有奖举报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1、提供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即与阳性感染者有同时空交集人员)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对首报人员每条奖励2000元

2、提供近14天内来自中高风险区或所在县(市、区),属应纳入管控范围而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对首报人员每条奖励2000元。

3、提供不按要求关停企业、经营场所等,私自开业经营,经查证属实,对首报人员每条奖励2000元

4、提供不遵守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监测等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出门,私下聚会的(按通知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遇突发事件、须紧急就医等情况除外),经查证属实,对首报人员每条奖励500元

二、有关说明

1、提供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2、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3、当事人及其家属、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提供相关信息属于主动报告,不属于举报,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举报方式

举报热线:83623688 836681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来源丨榆树广播电视台

编辑丨李欣航

审核丨李壮 张桂鸣

关注

“吉林终有吉临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