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英德市青塘镇石联村委会马一组发生一起山火。经查,当天11时许,青塘镇马某良等14人一同到该镇石联村委会马一组黄泥坡山祭拜,马某良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纸钱香烛,由于风大的原因,点燃的纸钱吹向坟边的杂草,从而引发山火。目前,过火面积正在勘察,公安机关已对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英德青塘发生一宗山火。
失火烧山会有什么后果?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次山火因马某良祭拜烧纸钱不慎引发。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等;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火苗再小,也可能有“燎原之势”,清明防火,除了注意防火事项外,还可以选择文明的祭祀方式,如献一束花、写一封信、种一棵树、放一次风筝等都是非常安全环保的祭奠方式,同样可以表达自己对亲人的哀思。
【记者】陈咏怀
【通讯员】李子麟 吴基劲
【作者】 陈咏怀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