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气温逐步回升,南宁市范围内普遍天气晴朗,传统祭祀、农业生产、踏青旅游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南宁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民警联合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灭火队员开展巡查。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期间安保工作的要求,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和辖区林业、应急和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民警通过在景区门口、村部、护林点张贴森林防火通告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和游客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以及安全避险常识。期间,共悬挂宣传标语12条,张贴森林防火通告85份,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和景区游客的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民警在和游客讲解森林防火知识。

加强巡查,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大明山派出所民警延长巡山时间,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主要路口重点值守,严禁火种进入自然保护区,仅4月3日一天,代游客、群众暂时保管打算携带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烟花、打火机、香火等火源共计80余件。同时为防止随意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民警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民警在景区验票处检查发现游客携带易燃火源,代其暂时保管。

▲火源暂管处。

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安全

森林公安局严格落实民警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重点辖区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体民警早早进村入户,严防死守,其他单位严格执行“有火必报、迅速出警”的规定,确保节日期间平安。

▲民警在重点区域(游客集散区)巡查。

▲民警在重点区域(景区检票区)巡查。

南宁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防止失火。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

(审核:张军 责编:农媛 编辑:杨岚晶 校对: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