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行农村“治风”工作开展,花溪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花溪区、经开区“治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花溪区“治风” 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花溪区根据部门性质、行业特点、职能区别,实行分类考核,对建立健全“两书一约一会”制度情况、落实“三项严禁”“三项推进”“三项程序”情况、示范点建设情况、宣传引导情况、“五项机制”落实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精准考核,扎实推进。确保区属单位对“治风”工作强化重视,全力以赴。确保在“治风”工作上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下一步,花溪区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不断推进“治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大操大办等不良之风,大力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尚良好氛围,让“治风”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花溪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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