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洛征告〔2022〕2号
洛南县2021年度第五批次(地块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洛南县灵口镇中心小学项目用地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3日(以陕政土批〔2021〕696号)审批土地件批准,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地块位于洛南县灵口镇灵口街社区东头组和东街组,面积共计9.2565亩。土地所有权人为:灵口街社区东头和东街村民小组,征收土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之和为4.114万元/亩。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实行货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洛南县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办理征 地补偿登记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其补偿内容以统征中心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五、对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由被征地的单位、个人和承租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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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属商洛市。地处华山之南,周设华阳池,秦置华阳郡。距西安108千米。东与河南卢氏、灵宝毗连;南与丹凤、商州交界;西与华州、蓝田接壤;北与华阴、潼关为邻,素有陕西“东南门户”之称,是商洛市唯一黄河流域县,是中国“十大金牌核桃县”。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洛南是华夏汉字文化故里,字圣仓颉造字于此,故洛南又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洛南县面积2830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洛南县常住人口为365736人。
2020年,洛南县实现生产总值118.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实现4.3亿元和2.8亿元。
2018年8月4日,中共商洛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撤销洛南县设立华阳区的意见》。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批,这意味着洛南县今后将撤县改名为华阳区。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位列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020年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洛南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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