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南安、安溪、泉港等地

发布最新通告

鲤城区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复工复产大服务”活动的通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自4月11日起鲤城区全域转为防范区,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不能放松。为更好地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复工复产大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1日起至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整治活动

1.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对全区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五小行业”、住宅小区等开展公共卫生大扫除、大消杀,为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营造文明卫生环境。

2.督促引导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和卫生防控工作,各生产经营场所、各教育教学机构在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前完成一次全面清洁和消杀。辖区内各商超、农贸市场统一集中在4月11日开展整治行动。

3.积极引导辖区居民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创造“外部卫生、家庭整洁”的良好生活环境。

4.活动期间,继续倡导辖区居民减少非必要外出,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为“大整治”活动提供便利;继续做好各社区、小区生活物资“保供服务”,满足居民正常生活需求。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1.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局、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指导督导专班,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全区安全稳定形势。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复工复产“五个一”准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轮安全大排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3.要强化监督检查环节,严格执行“五不复工”: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齐全、安全岗位人员不齐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不可复工复产。

(三)开展复工复产大服务活动

1.深化“进百企、走百商、访百才”活动,围绕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重点服务活动,解难点、除痛点、疏堵点、补盲点,为恢复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提供保障。

2.广泛宣传省、市和区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重点宣讲解读直接关系企业权益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社保减免、劳动用工等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3.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属地街道联合组成服务专班、“一企一策”指导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设企业服务专线,在线收集、办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人员返岗、物流不畅、融资需求等困难,全力帮助企业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南安市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2022年17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继续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全市均按照防范区管理,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对于与中高风险地区毗邻的乡镇和村(社区),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划定围合区域,落实“非必要不流动、严禁聚集、交通查验”等管理要求。

二、继续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一)入(返)南人员:在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南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对上海、吉林、广州、宁德及其他重点地区入(返)南人员开展风险排查,实行“日推日清”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高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经评估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返)南人员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经评估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重点人员: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出行人员:进出社区(住宅小区)、村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岗复工等均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超市场、金融机构、办事窗口、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药店、车站、码头、图书馆等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进入各类酒店、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四)市民应自觉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防范区普通市民一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4月11日-15日,我市设立53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

(五)全市已开放场所应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入场、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继续有序恢复防范区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一)企业应强化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排查本人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加强全员健康监测,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1次核酸检测,疫情持续期间实施两天一检;取消堂食;开工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不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线下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南。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神事不办”。

(三)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密室逃脱、影院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50%限流有序开放(夜市暂不开放,烧烤店、大排档等禁止堂食);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扫码、戴口罩、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

四、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市民应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部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4月11日至4月15日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 4月11日-15日南安市便民核酸采样点名单

2.南安市辖区内发热门诊名单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点击图片放大)

安溪县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统筹做好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根据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为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入(返)安报备管理

近期如非必要,暂缓入(返)返安,确需入(返)安的,要提前通过“入安自主报备二维码”报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方可入(返)安;抵安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我县防控措施。因迟报、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继续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一)入(返)安人员:汽车站、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出口等设有免费“抗原+核酸”服务点,原则上所有入(返)安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抗原+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要严格居家等待。

(二)重点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出行人员:进出社区(小区)、城乡结合部、村居以及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岗复工等均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商超市场、金融机构、酒店、办事窗口、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一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全县设立28个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

(六)各类场所均应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继续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一)企业应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企业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在岗、安全生产;规范堂食管理,落实间隔1米就座用餐;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企业疫情防控督查指导,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员工返岗、核酸检测、物流运输等问题。

(二)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以及各类宗教民俗、体育赛事、文体活动、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居民群众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安。

(三)所有KTV(RTV)、影剧院、图书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音乐餐吧、台球室、洗浴足浴、水疗桑拿、采耳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景区景点、宗教(民间)信仰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开放

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50%限流有序开放;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

四、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知自4月11日至4月15日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安溪县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表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安溪县核酸采样点位信息表

(可点击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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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督促辖区内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人员流动、物资进出”的双闭环管理,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落实员工防疫措施。企业必须做好员工健康建档、常态化健康监测等工作,将所有员工纳入健康管理,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码、核酸检测情况,及时做到员工健康异常提醒,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排查本人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加强全员健康监测,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1次核酸检测,并在全市疫情持续期间实施2天一检。

三、建立人员出入制度。企业原则上实现行政管理、生产工作人员与仓储人员双闭环管理,实行分时间、分区域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督促外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标志”四码联查,做好测温和信息登记工作。

四、严格车辆通行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督促货车驾驶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消毒洗手、车辆消杀等防控措施,驾驶员在运输过程、装卸货过程中尽量不与其他无关人员接触,需接触的,注意保持距离,运输任务完成后尽快返回。

五、规范环境卫生消杀。企业开工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每天一次卫生环境消杀,对生产车间、物资仓库、办公区域、会议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公共活动场所以及物品的清洁消毒,做到“人、物、环境”同防。

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企业要针对开工复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全面自查,严防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深入企业现场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来源: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