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疫情防控期间

第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当前

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市场监管局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战疫情、稳市场、控物价、保民生

下大力气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现公布第一批

句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

01

句容市华阳镇某农副产品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华阳镇某农副产品店在销售猪肉、大白菜、青菜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2

句容市华阳街道某净菜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华阳街道某净菜超市在销售猪肉、鲫鱼、鸡蛋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3

句容经济开发区某氏食用农产品经营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经济开发区某氏食用农产品经营部在销售猪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4

句容市黄梅街道天元市场内某摊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9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黄梅分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黄梅街道天元市场内某摊位在销售猪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5

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句容袁巷加盟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句容袁巷加盟店在销售猪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6

句容市天王镇某超市二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10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天王镇某超市二店超市在销售韭菜、西红柿等蔬菜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7

句容市后白镇某商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9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后白镇某商店在销售调味品、面包、副食品、饮料等商品时按规定未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8

句容市后白镇某超市未按规格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9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后白镇某超市销售调味品、面包、泡面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09

句容市后白镇某超市未按规格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9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后白镇某超市在销售鸡蛋、泡面、调味品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10

句容市后白某名烟名酒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4月9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市场巡查时发现句容市后白某名烟名酒超市在销售泡面、面包、调味品等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句容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

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希望全市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通过12315 、12345举报。

END

来源: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