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每一位市民都应该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然而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福鼎市委网信办联合福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两起通过网络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案件1

2022年4月1日下午,违法嫌疑人邱某某(女,1970年出生,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在一微信群编造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4月5日,福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2

2022年4月11日上午,违法嫌疑人袁某某(女,1987年出生,柘荣县人,现住福鼎市桐城街道)在一微信群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不良造成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4月12日,福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希望广大网民

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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