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为铜川市保障房管理保驾护航。4月11日,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依法对拖欠锦绣园公租房租金拒不腾退公租房案进行强制执行,强制腾退了当事人刘某占用的新区锦绣园小区公租房,并将房屋返还给所有权人铜川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对多次催缴仍拖欠租金的6户公租房承租户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提起了诉讼,经法院诉前调解,其中5户按规定补缴了房屋占用费,刘某1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随即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铜川市公租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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