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156523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咨询一下关于普通门诊报销的问题。家里人参保烟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业达医院的普通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怎么报销?有期限要求吗?去年的费用今年可以报销吗?报销额度是多少?请解答一下,谢谢。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职工普通门诊未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是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方可纳入报销。一档缴费年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二档缴费年最高支付限额350元。其中毓璜顶医院是三级医院、烟台山医院是三级医院,业达医院是三级医院,均不是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