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宾日报》报道,4月13日,宜宾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警示教育会在三江新区召开,通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9起案例,宜宾鸿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国家制定的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且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处罚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4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家制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却不按照国家制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而且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鸿翔公司被罚15万元纯属咎由自取。

既然国家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就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排放检验,这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鸿翔公司自立标准进行排放检验,这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鸿翔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影响宜宾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而且污染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伤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必然受到广大市民谴责。鸿翔公司最终吃“血”吐“火”——仅仅得到540元却被处罚15万元,“赔了夫人又折兵”——被处罚不说还受到谴责,能怪谁呢?让人欣慰的是,鸿翔公司不仅向宜宾市民诚恳道歉,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而且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把好检测关,绝不重蹈覆辙。

鸿翔公司被罚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同时也给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敲响了警钟:谁不执行国家标准而要另立一套标准,肯定是行不通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更是“罪加一等”,法律法规不允许,宜宾人民不答应。

当今是法治社会,全市人民正在大力建设“法治宜宾”,任何人任何单位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决不能踩踏“法”这条红线和高压线,谁胆敢以身试法,法律法规“罚”你没商量,高压电“烧”你不客气。让遵纪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乱纪者寸步难行,应该成为广大市民和所有单位的共识。(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