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让困难家庭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2022年4月11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2年为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团市委继续牵头实施市委市政府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的为民实事项目,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资助范围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资助对象(7-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教育局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民政局根据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市委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

(二)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团省委根据资助学生名单,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三)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四)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来源:共青团嘉峪关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