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素有“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的传统。敬畏,能让人自律和自觉。“敬”会让人有所为,知晓自己应该做什么;“畏”又会让人有所不为,警告自己不该做什么。这不仅是一种行为准则,更是一种人生态度,蕴含着为官从政的大智慧。古往今来,许多为官者因“敬畏”而产生清醒的认识:权力在手时能行为不越界、权力不用偏。

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敬畏党,是一种内心情感,更是一种行为操守,要求党员干部用党章规范约束自己的一切言行,既向高线看齐,又把底线守住,自觉按原则、规矩办事,做到对党负责;敬畏人民,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切实做好人民的公仆,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敬畏法纪,就要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坚守纪律红线、政治底线,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

敬畏不仅是畏惧,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敬仰与尊重。领导干部常怀敬畏之心,有助于时刻自省,自觉与腐败现象和错误行为划清界限。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用好手中权力,心存敬畏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