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陶虹曾在某段采访中被问及“肉体和精神的忠诚,更看重哪一个?”,她的回答则是:肉体是生理层面上的,那都不算事儿。
随后,陶虹的这段婚姻观引起了热议,并且衍生出了一个新的关系——开放式男女关系,紧接着就有人就此“关系”,再度提出了一个具体的问题:生理上的欲望是需要保守点,还是开放点。
说白了,就是男女之间发生关系是应该为了欲而欲,还是应该克制,不被欲望所支配。
对此,众说纷纭。
但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实例让众人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了欲而欲,或许并不是个好选择。
云南福贡县一名30岁的男子小取在酒吧上班,上班过程中,结识了来酒吧闲玩的女子小芬,两人聊得很合拍,没多久,就互相加了联系方式。
等到小取凌晨下班之时,他和小芬约着一起去了自己所在的宿舍,期间两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之后,小芬觉得第一次感觉一般,准备离开自行回家,但此时,觉得两人很合拍的小取不愿放人,希望能与小芬在来一次,因此,他直接上手搂住准备离开的小芬。
同时,疯狂地亲吻着小芬,然而,小芬却并不想和小取继续下去,所以,她说算了吧,并表现得十分地抗拒,可是男女力气悬殊,小芬根本挣脱不了小取的搂抱,在两人拉扯过程中,小芬直接狠狠地咬了小取的舌头和脸部。
看着不配合的小芬,加上脸上传来的疼痛感,小取当场怒了起来,随后,直接甩了小芬一个耳光。
被打的小芬也感到很愤怒,随即拨通了报警电话,将小取告了,经一系列的调查判定,小芬脸上的伤构不成轻伤的程度,而小取的人体损伤构成了轻伤的程度。
但是,在小芬明显表现出了不愿意继续下去后,小取依然强迫的行为,经法院判定认为,应当以强奸未遂罪,追究小取的刑事责任。
显然,小取也好,小芬也罢,发生第一次关系之时,都是抱着“随性”的态度,不然怎么可能才认识一天的时间,就草率的决定与对方发生关系呢?
只是说,后来小取“上头”了,但小芬没有,所以女方决定就此打住,从此两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可是,小取并没有放弃,或者说是,他已经被欲望所支配了,逐渐沦为欲望的奴隶,所以他试图强迫小芬,与之再来一次。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男欢女爱,确实无法做什么定义,然而,一旦有一方想要终止这段荒唐关系,另一方却不依不饶,那么只能说,本就处于法律模糊界限的这段关系终究是越界了,而小取最终也只能为自己的欲望买单。
所以说,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男女关系上还是需要慎重点,不要被欲望支配,做出些晕头转向之事,甚至还将自己害进了牢里。
对于“小取和小芬”的这场闹剧,你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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