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消费者在火锅店就餐时被要求扫码点餐,消费者认为该店获取的诸如手机号、生日、姓名、通讯录等信息与餐饮消费无关,商家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法院审理后,判决火锅店停止侵权。

消费者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扫码点餐时,餐厅擅自提取以上信息是否违法?当地法院的审批判决,为我们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也给广大商家提了个醒——不要借扫码点餐的名义过度搜集个人信息,侵犯隐私。

相信大家都有亲身体验,现在去餐馆吃饭,手机点餐成了主流,纸质菜单越来越难见到。对商家来说,扫码点餐节省了人力成本,对消费者而言,下单也更加方便。

但是,扫码点餐在逐渐流行的同时,也慢慢变味了。有的商家取消了纸质菜单,只提供扫码点餐的单一方式。而且要成功点餐,往往还需要扫码关注公号,需要同意授权,将自己的手机号、生日、姓名等一些信息“贡献”出来。

如报道提到的这起案例,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被拒绝,使用手机点餐,页面提示“德阳×××火锅申请获得:你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要点餐也只能选择“允许”的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自愿原则和自主选择权,在这里并不适用了。

商家有没有强迫消费者进店就餐?确实是没有。理论上,如果消费者不接受扫码点餐以及授权读取信息的方式,完全可以离开,再换一家餐馆吃饭。

然而,这并不是商家过度索取信息合理正当的理由。商家有没有强制就餐是一码事,读取消费者的信息,是否遵循了应有的原则和边界,又是另外一回事。

基于隐私保护的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三原则——合法、正当、必要。同时,还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首先,此案中的商家,包括现实中的不少商家,在读取个人信息时,基本上都是采取消费者必须选择“允许”选项才让点餐的方式,根本谈不上消费者同意。在很多时候,消费者甚至连选择纸质菜单的权利都没有。

再次,消费者的手机号、生日、姓名等信息,跟点餐有什么必然关系呢?商家强制要求消费者关注公号,并收集以上相关信息,这并非完成扫码点餐和支付的必要环节。对商家来说,如果这些信息对他们没用,那就更没有收集的必要。

当然,有的商家之所以热衷推广公号、小程序,并搜集相关信息,说白了无非是想为后续的营销宣传提供方便。但这种方便,恰恰是建立在消费者“不便”的基础上的。

而且,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就得保证信息安全,保证隐私不会外泄,这些餐饮商家真能做到吗?

一言以蔽之,过度索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既无必要,也缺少合理正当性。过去,很多消费者懒得计较,现在随着个人信息保护逐渐规范,大家的隐私观念也在加强,就像此案中的消费者,“一言不合”可能就会将商家告上法庭。

个人信息保护是原则性问题,绝无小事。从这个角度看,对扫码点餐可能涉及到的一些侵权行为,就应该有较真的意识,不要随随便便把隐私“交”“出去。消费者强硬一点,敢于果断搬出法律武器,商家才会更加规矩。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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