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米国人沙某在中国认识了陈女士,谎称自己为单身人士。两人经过了解之后,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两年后,陈女士提出与沙某分手,沙某不仅没有同意,反而对陈女士多次进行语言上的威胁,并持凶器将陈女士杀害。

目前,沙某被我国法院依法判决死刑。

此案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有人向小编提出了一些问题,现在一一给大家解答。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享有豁免权吗?

刑法》第10条规定:

【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对于享有豁免权的外交人员,免受司法管辖,一般不会提起诉讼,不会由司法机关判决,而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照会的方式交涉解决。此规定是国际条约规定的,是各国法律体系共同的法律原则。

需要强调的是,管辖豁免不代表完全豁免,作为外交人员的派遣国可以根据国际法,或者本国的法律,予以管辖和处罚。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判决死刑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除了享有刑事管辖豁免的外交人员,外国人只要来到中国,就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要受到我国法律的处罚。领域的概念包括我国的船舶上、飞机上。

我们欢迎外国友人,但是绝对不欢迎“洋垃圾”,外国人在中国不享有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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