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经营者将一面印有“排忧解难、匡扶正气”的锦旗送到柳南区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执行干警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努力。这是该院建立执行和解中心以来,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以优质司法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韦某与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一直有钢板材料购销业务往来,不定期到该公司购买钢板等原材料,以用于其车厢安装、改装生意。期间,双方也有材料款的部分结算,但2018年之后韦某不再及时跟金属材料公司结算并支付材料款。经由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向韦某多次催款,韦某依旧不支付货款,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将韦某诉至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相关付款协议。经该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韦某于指定日期之前向原告柳州市某金属材料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但韦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向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确保申请人柳州某金属材料公司能尽快实现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经多方查控及面谈,执行法官了解到韦某近年来生意因亏损负债严重,名下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仅依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计,同时被执行人韦某本人也多次表示会偿还欠款,但是希望与申请人就偿付时间和解。法官一方面充分考虑此笔款项对企业的利害影响,一方面考虑到被执行人现实经济状况,为被执行人争取时间筹措资金,积极引导双方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在赔偿金额和时间上达成和解,同意通过分期的方式履行,在善意执行的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顺利发展。

(柳南区人民法院 关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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