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为我院编外工作人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到校工作后,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情况,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本次招聘的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应聘者注意关注我院官网及报名系统的有关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登录网址(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荣誉证书等岗位报名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8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明(有二维码且二维码在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正常进行验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属支部开具证明,且开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应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时长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等材料的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均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应聘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应具有相应专业及层次的学位。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中 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业务能力考核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业务能力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业务能力考核的应聘人员,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凡进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阶段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非实名控制数)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院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根据学院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排名和评价结果择优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可根据学院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排名和评价结果择优递补,没有递补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可按照实际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学院人事处将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