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医疗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正处于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商向智慧医疗服务商转型期,尚需大量资金支撑整体战略发展,基于长远保障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处于IVD流通领域,塞力医疗根据医疗深化改革、医疗信息化改革及精准医疗等政策,结合前期良好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运营能力及终端把控能力由传统医疗供应链服务向医疗智能化转型升级,通过“渠道+科技+服务”的优势,致力于成为 “物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医疗综合体系建设供应商。
一、IVD领域
1、IVD领域市场规模
IVD行业涉及分子生物学、基因诊断学、转化医学等学科,全球体外诊断产业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约为680亿美元,同比增长4.62%,预测未来十年内将维持3-5%的年增长率。其中免疫诊断成为最重要的细分领域。
2027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995亿美元。在预测期内,预计其复合年增长率为3.7%,2021-2027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4.8%。
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分会于2020年3月发布的《2019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报告》,截至2018年,亚太市场占比约为32%,预计到2023年,亚太地区占比将超过38%则可知亚太市场2027年市场规模可达378亿美元。
2、IVD流通领域的发展
体外诊断试剂流通行业随着“两票制”、“集采平台”、“耗材零加成”等政策的推进,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内企业逐渐开始向服务型企业延伸。
(1)医疗供应链服务
医疗供应链服务是市场化的为检验科提供服务的一种模式,指集中多个品牌供应资源,整合上下游服务及资源,满足医院检验实验室全部或相当一部分品类采购和综合服务需求。目前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小规模的企业不具备竞争力,逐步被供应能力强、市场覆盖能力强、具备信息技术及服务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取代。
(2)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
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是最早出现的对检验科业务的介入模式,主要是对接检验科接收样本和检验服务外包的业务。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业态相对成熟,通过整合代理商资源能对第三方模式扩张和样本搜集提供帮助,因此几年来也成为渠道整合的力量之一。塞力医疗目前已涉足此领域。
(3)区域检验中心(RMCL)
在传统医院检验水平有限的区县级,简单的外围采购服务或者检验服务,不足以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延伸出新的整合者:一般是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建立区域检验中心(RMCL),获得区域内的所有(或者部分)检验资源,以下游的力量进行产业链的整合。目前,区域检验中心(RMCL)的合作方式主要有基于事业单位(如医院、公立检验所)的区域检验中心(RMCL)和基于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的区域检验中心(RMCL)。
塞力医疗拥有与各级医院共建的区域检验中心(RMCL)及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依托衡道病理的专业资源和公司的渠道、产品优势,推进医院病理和检验集约化整合服务模式探索,拓展区域、基层病理科室共建、第三方独立实验室(ICL)综合诊断的巨大空间,助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医疗机构,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落地,实现集团布局广阔市场的战略路径。
(二)、医疗信息化
1、医疗信息化市场规模
一方面,医保支付改革、医疗信息化、数据安全等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为数字医疗提供了规范化的发展土壤,也促进了医院信息化加速落地;另一方面,后疫情时代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患者体验在诊疗场景数字化转型中不断优化,形成远程问诊习惯;医疗科技的创新和监管标准的制定共同促进了人工智能、大数据、5G和物联网技术在医疗场景下的应用,也满足了医疗服务提升质量和降本增效的目的,数字医疗的投融资交易领域具备丰富的拓展空间。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互联网医院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近年来,我国医疗信息化产业呈现高速增长,2019年我国医疗信息化市场规模约为550亿元。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或将近690亿元。
2、医疗信息化发展方向
医疗信息化行业潜力巨大,赛道厂商众多,受数据、技术、经验及服务等多方壁垒限制行业集中度不高。
(1)医疗硬件企业
智能医疗硬件提供商,处于医疗信息化产业价值链的上游,包含面向B端客户的专业智能硬件,面向C端用户的可穿戴医疗设备。
(2)通用信息化企业
面向全行业信息化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受企业技术影响,包括数据库、ERP、CRM信息安全等通用产品。
(3)互联网企业
面向大型医院提供HIS/CIS等系统,面向区域卫生系统提供全链转型服务,提供云基础资源、新兴技术等。
(4)综合企业
面向大型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的智慧医疗产品与服务供应商,主攻医疗大健康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医疗检验集约化(IVD)
医疗检验集约化(IVD)是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其使用,医疗机构向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同时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物流配送、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管理、信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多元化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2)医疗耗材集约化(SPD))
医疗耗材集约化(SPD)是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公司以“智慧供应链服务”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及运营流程的优化,搭建医用耗材智慧供应链管理平台,依托公司专业运营管理团队,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与结算、院内医疗物资仓储管理及配送、数据分析等多元化服务,帮助医疗机构实现精细化运营管理。
取消耗材加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带量采购等政策加速推行,促使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向价值医疗为标准衍变,医疗机构内部成本管理、精细化运营管理等需求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医院SPD智慧精益管理模式正逐步成为医疗机构供应链运营管理的主流模式。
(3)区域检验中心(RMCL)
区域检验中心是指公司依托医疗集团、医共体等区域组织内核心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标准化、高水平实验室。公司通过专业化的物流运输体系,定时对区域内医疗机构样本进行收集,统一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将检验结果通过区域性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实时回传至相关医疗机构。公司作为区域检验中心合作共建服务商,为区域检验中心提供实验室建设、运营、试剂耗材供应链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和标本物流等综合服务。
区域检验中心(RMCL)的建设是落实分级诊疗、医共体建设等政策的关键一环,通过对区域内医疗资源的整合,可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减少医疗资源重复投入,同时保障实验室检验质量、实现检验结果互认。进而有效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检验成本高、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均等问题,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在该模式下,区域内医疗机构可实现检验结果互认,基层医院也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检验服务,最终实现政府、医院、患者的三方共赢。
(4)建设研发生产平台
塞力医疗集团秉承自主创新、自主研发的战略前瞻,结合创新技术引进、品牌战略合作,实现双轮驱动的商业模式。在湖北及湖南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及生产平台,形成凝血、自身免疫、快速诊断(POCT)、化学发光等检测试剂品类的全面布局,并在两地实现规模化生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在受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9,95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063.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3.6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05,703.4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6,201,390.60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3,916,431.99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424,419.94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73,254,371.93元。鉴于公司正处于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商向智慧医疗服务商转型期,尚需大量资金支撑整体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处于IVD流通领域,受疫情、医保控费等政策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延期,资金成本上升,同时加大了医疗信息化投入以及对部分领先技术企业的投资导致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商向智慧医疗服务商转型期,尚需大量资金支撑整体战略发展,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前期积极以多种利润分配方式反馈投资者
(1)公司近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股 币种: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已使用自有资金50,254,823.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票用于可转债转股库存股。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坚定“双主业、双车轮”发展战略,完善生态系统,计划通过内生及外延增长方式,构筑“物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医疗综合体系建设领域新高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
深耕“医疗检验集约化(IVD)+医疗耗材集约化(SPD)”双主业,医保改革下医疗机构管理逐渐朝着精细化、精益化发展,“医疗耗材集约化(SPD)”能对医院所有耗材包括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及IVD体外检测试剂进行管理,而医疗检验集约化(IVD)仅涉及到IVD体外检测试剂的管理,可将“医疗检验集约化(IVD)”视作“医疗耗材集约化(SPD)”的子集,未来“医疗耗材集约化(SPD)”会成为医疗机构供应链运营管理的主营模式。
立足“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先进技术布局”为公司提供内生驱动力,可为公司提供利润增长来源及多级发展的可能性,通过“医疗检验集约化(IVD)+医疗耗材集约化(SPD)”扩展市场规模,为公司提供内生驱动力业务抢占先发市场及渠道,利于公司战略整体实施。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累计分红金额约为1.88亿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商向智慧医疗服务商转型期,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5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6: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 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作出整改,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商向智慧医疗服务商转型期,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合理性、合规性、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2年度薪酬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确定,不再另行领取监事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分析、战略布局等;
3、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严格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流程,避免公司信息泄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对公司自查后进行的补充确认,但相关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补充确认使用7,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4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担任董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22年度薪酬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的薪酬;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结合其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等指标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公司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6日14:00在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5,333,009.23元(含本报告五、(一)、4所述的8,181,235.95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8,924,781.65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变更10,856.97万元至“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实施主体为塞力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业务升级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付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3、2021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由于募集资金涉及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于2021年4月8日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4、2022年1月21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5、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户名: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IVD项目募集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将818.12万元的资金从2018年非公开IVD项目募集户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4,853,621.55元(不含本报告五、(一)、3所述的2,000,000.00元及五、(一)、4所述的8,181,235.9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0,509,048.53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因公司相关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SPD项目的支出范围,将对应募集户(户名: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20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募集户,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将2,103,287.67元资金(本金200万元,利息103,287.67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SPD项目对应募集户(户名: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
注2:因公司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人员变更,误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户名: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818.12万元资金用于支出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项目),该笔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IVD项目募集户(户名: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将818.12万元的资金从2018年非公开IVD项目募集户转入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对应募集户。
注3: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8678905094)于2022年3月11日完成注销,剩余募集资金已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下转B6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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