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通报三年来该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经验做法及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措施。

2010年,柳州中院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审理柳州市、桂林市、来宾市、河池市辖区内一审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同时,还受理柳州市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33类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2019-2021年,柳州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68人,已全部审结;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77件,审结110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87件,调撤率62%。

通报中,柳州中院副院长张华胜介绍了三年来该院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案件总数增长较快,关联案件数量多;KTV行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仍居高位;涉小商品侵权案件逐年增多,被告多为个体工商户等小型经济组织;涉案商标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会上,柳州中院民三庭庭长吴媚媚还介绍了柳州市范围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管辖权将作调整的情况。从5月1日起,发生在柳州市、桂林市、来宾市、河池市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柳州市辖区内发生的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案件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上述案由之外的且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柳江区人民法院管辖;不服一审法院对该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依法有权提起上诉的,应向柳州中院提起上诉;除上述案由之外的且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仍由柳州中级管辖。

柳州中院发布的白皮书中,还列举了2019-2021年该院审理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案件还入选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