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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丹红女士、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2]461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的[2022]第461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9,877,429.74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514,096.65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049,524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52,476.20元(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陈丹红、阎孟昆、徐小华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2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2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62万元。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390.84万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90.84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1年度

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2021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4.05%。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事前提交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对《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