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培训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进公检法三部门相互理解,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近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庞利鸿应邀分别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分局进行授课。以“现场授课+同步视频”形式开展,市县(区)两级主管领导及干警参加。
课上,庞利鸿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总结,分别立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不同职能定位,针对三机关在刑法及刑诉法法律适用上的主要关注点和分歧点进行选题,对证据审查、批捕条件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解读,在换位思考中寻找司法价值最大公约数。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授课以“检察视野下检法适用刑事诉讼规则的差异与统一”为题,从“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适用刑事证据规则、罪罚相适应评判”三方面,剖析检察官与法官在思维定势、习惯做法和认识局限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重点表述了认罪认罚工作中检、法客观存在的现实境况,不回避分歧,不激化矛盾,增进了理解与共识。
在公安分局的授课则将着眼点放在对于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上,以“捕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作为切入点,阐述了在“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下,公、检怎样消除分歧,更加细致、全面的开展捕前证据收集。举例说明在“逮捕三条件”下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存在的问题,以贩卖毒品案件为例具体阐释证据规格问题。直指司法办案“疑点”“痛点”的同时,细化落实相关政策的“新点”“亮点”,进一步凝聚共识,消除分歧。
授课结束后,参学人员针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讨论,结合各环节司法办案情况,检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统一司法标准,增强办案质效,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建议。纷纷表示,将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继续探索同堂培训交流新模式,做同堂培训、同堂交流的推动者、践行者,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供稿:市院第二检察部
编辑:李洁
校对:冯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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