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律师 专注于诈骗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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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律师 专注于诈骗犯罪辩护

作者:张春律师 广东知恒(广州)律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副主任、专注重大疑难复杂的诈骗案辩护、电话:170 6045 1589(微信同号);

备注:本文原创,未经许可不能转载

我在广东某地办理的合同诈骗案件,又出现了信访的情形,所以我想对家属说一下,实际上很多诈骗的案件由于牵扯到多方的利益,矛盾纠纷是复杂交织的,所以这类案件公安、检察院在办理的适合经常会面临各方面的信访维稳的压力。
我甚至还看到,有的司法人员为了回避办案压力而勉强起诉的情况,甚至不用看材料,你看一下起诉书,就可以判断不构成诈骗罪,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
就像我之前办理的某起合同诈骗案件就是典型的案例,起诉到法院以后,我们开完庭,检察官发现确实也站不住脚,法院私下也说,如果不撤回起诉就直接判无罪,判无罪就影响检察官的业绩考核呀,所以检察官还是撤回起诉了。
这个案件实际上检察院内部经过集体讨论多数人是认为我的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现有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具有诈骗,倾向于认定是一起合同纠纷,而且也是得到上级院的书面批复支持的。
但是由于过分的注重被害人信访和维稳的案外因素,为回避压力仍将案件“带病”起诉。像这种案件,如果家属与当事人不敢与公权力抗争,那么将会拿到十几年的刑期,对于我们刑事律师而言,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提出问题,对经过补充侦查,但证据仍然达不到起诉标准的依法提出无罪辩护。
要坚决防止“以诉维稳”,通过降低起诉案件标准来转移矛盾风险。对于矛盾风险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释法说理和请示报告,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辩护力度,最终促成案件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