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沧州市统一要求,为确保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车辆运输畅通,凡货运车辆经由献县进入沧州市域内,由检查站工作人员查验行程码,四合一查验信息,采集核酸样本后贴封条,在出沧州市域时经查验封条无损坏后,登记予以放行。过境期间,司乘人员不得擅自下车,对故意损坏封条或擅自下车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在此也请广大居民群众予以监督,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来源:献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