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张续超、高华声、丁相顺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清及会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副总经理康颖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企业简介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产业金融业板块成员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华宝信托注册资本金47.44亿元。

华宝信托的大股东中国宝武信誉卓著、实力雄厚,名列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第72位。秉承中国宝武一贯的严谨稳健、诚信规范作风,华宝信托始终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理念,以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为基本战略,以资产管理与信托服务为两大主业,立足资本市场,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

多年来,华宝信托始终保持创新意识,业务资格全面,拥有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股发行询价对象等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华宝信托为投资者创造了良好收益,1998-2021年累计为客户实现收益2,470亿元。截至2021年末,华宝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3,690亿元。华宝信托也为股东创造了良好收益,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连续24年都实现盈利。

目前,华宝信托产品利用多种结构和工具覆盖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体经济等各大投资领域,并在现金管理、金融市场、境外投资、产业金融深度服务、薪酬福利、家族信托等业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在风控方面,华宝信托形成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各个业务部门全面联系的三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及风险控制水平行业领先。

2021年,华宝信托在中国信托业协会2020年度行业评级中荣获A类评级,并在各类外部评选中荣获多项荣誉。公司荣获“2019-2020年度(第二十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20年度浦东新区金融业突出贡献奖”、《上海证券报》第十四届“诚信托”创新领先奖和最佳家族信托产品奖、《证券时报》第十四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2021年度优秀风控信托公司”和“2021年度优秀家族信托计划”奖、《21世纪经济报道》第十四届“金贝奖”2020卓越竞争力信托公司奖。

展望未来,华宝信托将继续立足产业生态圈专业化信托服务,为上下游机构和高端客户提供差异化财富管理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我们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及提升信托服务能力,为客户打造更好产品,提供更好服务,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信托,享受信托制度的优势。

(2)历史沿革

1998年,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增资、更名、迁址。

2001年,第一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获得中国证监会“筹建经纪公司方案的批复”;正式成立并开始营业。

2007年,通过重新登记,更名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经股东增资,华宝信托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

2014年,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7.44亿元。

2019年,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原股东舟山市财政局不再持有我司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我司2%股权。

2020年,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4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7.44亿元。

(3)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华宝信托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Hwabao Trust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Hwabao Trust

(4)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6)邮政编码:200120

(7)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wabaotrust.com

(8)电子信箱:hbservice@hwabaotrust.com

(9)负责信息披露的高管人员:卢晓亮

联系人:宋宇敏

联系电话:021-38506666

传真:021-68403999

电子信箱:song_yumin@hwabaotrust.com

(10)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12)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13)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2.2组织结构

备注:不包含党委组织机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股东总数:2

表3.1(股东)

注1:★表示最终实际控制人。

3.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2-1(董事长、董事)

注:上表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表3.2-2(独立董事)

注:上表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3监事、监事会

表3.3(监事会成员)

注:上表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注:1.上表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2022年1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丁杰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3.5公司员工

最近两个年度职工人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岗位分布,所有层级加总整体为100%。以下表列示:

表3.5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作为集团金融板块的主要企业,承担着生态圈金融平台的基础构架和主要服务商角色,立足产业生态圈专业化信托服务,以“产品+服务”双轮驱动,为上下游机构和高端客户提供差异化财富管理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和目标,华宝信托经营指导方针主要如下:聚焦产业生态圈,做精融资业务、做强投研力量、做优产品体系、做大服务信托,提升销售能力。重点统筹好六个方面关系: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二是经营与管理,三是统筹规模与效益、四是统筹标品与非标、五是统筹资产与资金、六是统筹表内与表外。

公司战略愿景是致力于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富有品牌影响力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多种金融功能的集成者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引领者。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1)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期末公司固有资产141.04亿元,固有负债17.5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12.77亿元,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110.69亿元。公司资本充足,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比率为78.48%。

公司报告期末净资本84.98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 29.73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的比率为285.85%,均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公司对不良资产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充足,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按照合并口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合计354,475.70万元,利润总额198,780.00万元,净利润133,651.67万元。公司2021年总资产利润率(税前利润/年均总资产)为14.55%,资本利润率(净利润/年均所有者权益)为11.14%,主营业务收益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为37.71%。

(2)经营的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以资产管理与信托服务为两大主业,信托产品覆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体经济等各大投资领域,业务框架包括产业金融业务、资本市场业务、工商企业业务、机构金融业务、资金管理业务、创新业务。

根据战略规划发展重点,公司制定了战略产品和战略业务。其中,战略产品体现公司主动管理能力和公司特色,确定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和“固收+”产品。战略业务能够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和公司品牌,确定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业务和证券服务信托业务。

(3)资产组合与分布

母公司固有资产中,货币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9.58%,交易性金融资产占55.85%,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占14.67%,长期股权投资占7.87%,其他资产占12.03%。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注:资产运用其他包含保障基金6.54亿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备注:资产分布-其他中3,578,044.65万元为财产信托,1,153,537.74万元为其他。

4.3市场分析

宏观经济:2021年经济保持稳定恢复,全年GDP8.1%,以2019年为基期,近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四个季度GDP实际同比分别增长18.3%、7.9%、4.9%、4.0%,呈明显的前高后低走势,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导致经济修复趋缓的因素主要有:疫情反复,经济修复结构并不平衡;政策性因素对经济的支撑程度边际弱化;“碳达峰、碳中和”、教培行业整顿、降低经济增长对房地产的依赖等中长期结构调整的措施在短期内的集中出台制约了生产。从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来看,海外疫情蔓延和供需缺口的持续存在,使得中国净出口再次实现了超预期增长。内需的有效需求则相对不足,消费的环比季调均值已经连续两个季度0.1%左右,而疫情之前是0.7-0.8%;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显著低于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只有4.9%。从生产端看,2021年中国工业经济保持稳定复苏态势;服务业复苏易受疫情扰动、结构分化明显。2021年,全国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5.0%,两项数据与全国GDP增速水平基本持平。当前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不过中长期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没有变。展望2022年,出口、外商投资、绿色投资、高技术投资、数字经济仍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股票市场:2021年A股整体宽幅震荡,综合指数小幅上涨,但是结构非常分化。小盘明显占优,涨幅居前,创业板也表现亮眼,而上证50和大盘价值则录得负收益。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证综指收于3639.78点,深证成指收于14857.35点,沪深300收于4940.37点,创业板指收于3322.67点。行业上,电气设备、有色金属、采掘、化工、钢铁等涨幅靠前,而家用电器、非银金融、房地产等跌幅较大。政策预期剧烈摆动导致季度间行业轮转频繁。年初市场交易经济复苏下信用收紧预期,核心资产泡沫演绎到极致后终于在春节后趋于瓦解。二季度以来地产、消费双双下行,市场交易衰退背景下的流动性宽松预期,随着全面降准落地、市场风格全面切换至成长股和中小市值风格,碳中和战略下,高端制造持续高景气,新能源主线贯穿全年。三季度以来运动式减碳带来大宗品价格上涨,市场开始交易滞涨预期,强周期品种一度大幅占优。但四季度以来随着大宗品政府保供稳价、同时地产端民企剧烈出清,市场又回到衰退主线,风格也重回成长。政策预期的摆动驱动市场风格的摆动,市场每个季度的占优主线都不尽相同。展望2022年, A股整体可能缺乏指数级别机会,不过跨周期调节政策下,2022年信用趋稳,货币维持中性偏宽松,市场面临的估值压力减轻,市场依然存在结构性机会。

债券市场:2021年主要债券指数上涨,代表债券市场整体的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上涨5.09%。代表利率债的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5.69%,代表信用债的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指数上涨4.3%。分久期看,代表短久期债券的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上涨2.84%,代表长久期债券的中债综合财富(3-5年)指数上涨4.92%。含权债券方面,代表可转债的中证转债指数上涨18.48%。从相对收益角度,含权债表现最好。从时间轴来看,国债国开期限利差一季度震荡,二季度后震荡下行,年末加速压缩。2021年信用债表现整体强于利率债,年初各等级信用债利差保持震荡,随后开始压缩。整体来看,短端信用债利差压缩,中长端且低评级品种利差先压缩后走阔。展望2022年是宽货币和宽信用的角逐,利率波动加剧,10年期国债利率区间预计2.6-3.2%。

信托市场:2021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信托业迎来不平凡一年,整体来看,信托资产规模平稳回落,信托资产结构持续优化。(1)信托资产规模小幅回落,规模变化趋向平稳。截至2021年3季度末,信托业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0.44万亿元,同比下降2%,较2017年4季度末峰值下降22.11%。3季度继2季度首次出现规模回升后小幅回落,略高于1季度末资产余额,规模变化趋向平稳。(2)信托资产结构不断优化,业务转型成效初显。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3季度以来快速回落。截至2021年3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占比为18.88%;投资类信托规模占比已接近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升至39.29%。事务管理类、投资类和融资类的信托规模及占比变化表明,信托行业正在符合监管导向下,着力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3)资金投向一证券市场成重点。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季度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余额为3.06万亿元,同比增长38.12%,环比增长9.22%;证券市场信托占比升至19.50%,同比上升6.66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98个百分点。其中,投向股票、债券和基金的规模分别为0.65万亿元、2.13万亿元和0.2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6.54%、57.36%和10.75%。(4)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提质增效成果显现。截至2021年3季度末,全行业68家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06.08亿元,同比增长6.47%,稳步增长。前3季度信托公司实现经营收入872.64亿元,同比增长3.69%。从收入结构来看,信托业务收入是信托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继续保持良好的稳定性。信托公司利润规模延续增长态势。3季度末信托公司累计利润为556.76亿元,同比增长14.58%。表明信托公司持续压缩营业成本,提高经营质效,转型成效逐步显现。(5)违约情况一房地产信托成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11月,信托行业共发生250起违约事件,涉及违约金额高达1250.72亿元,其中房地产信托涉及违约金额达707.43亿元,排名第一,成为行业违约“重灾区”。展望2022年,资管新规过渡期已结束,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持续压缩,非标投资明显减少,资金投向不断优化,标准化投资快速发展,主动管理能力逐步加强。信托业发展方向日趋明确,信托业将迎来转型攻关期。

2021年信托监管新政:(1)1月24日,银保监会召开银保监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持续整治影子银行,对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的新形式新变种露头就打。(2)2月19日,银保监会召开2021年度信托监管会议,会议表示2021年将继续“两压一降”,融资类信托规模再降1万亿(20%),违规金融同业通道清零,风险处理3000亿以上;房地产规模不超过2020年。(3)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将数十家信托公司及消费金融公司纳入监管新规之下。(4)3月12日,银保监会《关于辖内信托公司做好2021年“两项业务”压降及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是否是信托投资项目分类进行严格划分。(5)5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同意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6)6月4日,银保监会公布新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操作细则”,23项评价要素细项较上年有所调整,主要涉及风险监测与防控、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信保基金认购等多项评价要素子项下的细项调整,年初提及的“两压一降”列入新的监管政策落实情况子项下。(7)6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就《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展现出了监管层面对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的决心。(8)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其补充通知,对政府融资平台涉及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新增与化解做出了明确规定,致使信托公司传统业务三大业务之一的政信合作信托业务受到较大影响。(9)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整顿规范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信托公司严禁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对境内外企业的投资。(10)10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在一年之内完成对异地管理总部的整顿。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董事长(含副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常驻注册地办公,不得在异地设有办公场所。(11)11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两项业务”压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通道业务和融资业务压降工作,监督信托公司完成年初制定的20%压降指标等多项政策规定,刚性要求年底前必须做到应清尽清、能清尽清。

1、有利条件

中国高净值人群理财需求处在高速增长期,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方面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财富管理是现在和未来信托重点发力的方向。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个人)数量达到262万人,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65万人,年均复合增长率由2016-2018年的12%升至2018-2020年的15%,预计2021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约296万人。中国高净值人数激增,如何多样化资产配置以分散风险,成为迫切需要。2021年,“保障财富安全”与“创造更多财富”成为高净值人群最重要的两个目标。高净值人群呈现年轻化以及专业人士化的特征,40岁以下高净值人群的比例由2019年的29%升至2021年的42%,年轻化趋势凸显,他们没有机会能像私营企业主对持有企业进行再投资,更少的渠道获取投资机会和更少的时间管理个人财富。信托公司在帮助客户实现财产保值增值及传承上具有较大优势,这不仅是因为信托公司具备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同时还因为信托在财产独立性、风险隔离、灵活性及架构稳定性方面具有制度优势,兼具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的双重功能,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财产管理需要。另外,随着我国财富存量规模不断积累,人口逐步老龄化以及社会关系日益复杂,财产管理的需求更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财产的安全保障、传承和特定目的运用。信托公司通过深入学习借鉴境外市场信托发展的经验,积极开展家族信托、家庭信托、遗嘱信托、教育信托、养老信托等服务信托产品的创新,并充分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探索开展企业年金信托、个人养老金信托等业务,助力构建稳定、有效运转的养老保障“三大支柱”体系。

信托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把握经济发展趋势,重塑信托业发展的新优势和新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积极转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1)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信托公司通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不断优化完善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且广覆盖的业务结构,凭借对实体产业的理解,打通资金与资产端“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通过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PPP、产业基金等形式,引入民间资本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同时,通过私募股权投资,为我国一大批创业者、企业家提供资金支持,成为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依托“投行+资管”的优势,大力开展标品业务,助力直接融资。积极加强证券市场的投研能力建设,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和配置能力,开发设计出更多符合客户资产配置需求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如资产配置型TOF、TOT、MOM、量化投资产品,债券及固收+类投资信托,与阳光私募合作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等。通过开展这些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业务,更好地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助力。(3)拓展国际业务。加大金融领域开放力度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高净值客户境外理财与全球资产配置需求日益强烈,国际业务将是信托业务重要方向。(4)拓展绿色信托业务实践,支持绿色低碳发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信托公司在前期开展绿色信托业务实践与创新的基础上,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灵活运用资产证券化工具探索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设立慈善信托支持绿色公益等多种方式,有效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政策支持。近几年来信托业曲折发展,如今在政府推动和“一法三规”约束引导下,逐步认清信托定位,积极转型,正在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信托业的良好发展都离不开较为完备的信托法律制度。在资管新规和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共同作用下,信托业应该强化风险管控、转型升级、把握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效,努力顺应新时代。

公司依托优良的资产、规范诚信的经营、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商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以及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集团的大力支持,为业务拓展和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2、不利条件

监管趋严的风险。2021年信托行业延续了严监管的基调。无论是从信托资产规模的压降来看,还是从金融子公司和异地机构的清理来看,信托行业整体的合规程度更上一层楼。监管层严厉排查资金池、项目“刚兑”、挪用信托资产等违规行为,风险项目的清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当下信托资产实际风险率相对较高。随着监管政策的收紧和风险项目排查的持续进行,存量信托资产中风险加速暴露。目前信托不良资产的市场化处置方案相对不成熟,在信托公司固有资金难以应对金额庞大的违约项目,风险项目的处置主要依赖于底层资产的债务化解方案(延期兑付)和法律诉讼。在相关风险资产处置完毕和行业回归本源业务之前,未来几年监管放松的可能性很小。信托公司应继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坚定走新的转型发展道路,按照监管引导的方向,积极培育投资信托、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信托等业务的发展,合理规划融资类业务的总体规模和配置结构,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自身稳健发展。

资管领域竞争加剧风险。资管新规全面实施,资管各细分行业的监管规则被进一步拉平,大类产品同质化程度会越来越高,客户需求对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会越来越大,市场对于客户的争抢越来越激烈。银行业资金和渠道优势明显,仍将是中坚力量;受益于过去监管层对金融创新的大力支持,券商、信托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迅猛发展,随着通道政策红利逐步消失,这些机构则面临转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得益于直接融资加速,增速较快。信托公司未来不但需要继续面对信托同业间的激烈竞争,而且还需要与银行理财、基金、券商等其他资管细分行业展开更加激烈的跨界竞争。信托公司应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利用跨市场配置、灵活的投融资机制及资产受托管理等法律功能,打造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构建产品体系及综合服务体系,帮助自身在这个跨界竞争和同业竞争并存的时代,拓宽足够的发展空间。

业务风险。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监管政策收紧及行业风险加剧暴露的形势下,信托行业前期业务的突飞猛进为行业埋下了风险隐患。伴随着刚性兑付的打破和市场风险的上行,个别信托公司前期积累的风险点显现,产品逾期无法按时兑付的情况仍相对较为严重。从资金投向看,当前不少信托企业的存量业务投向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行业,随着房地产监管的深化和中央加强对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控制,信托企业在该类资产配置上将继续必要的调整。未来信托公司需要摆脱信贷文化以及刚兑思维,积极业务转型,并建立针对特定风险、特定产品特点的风控体系和风险管理工具。创新能力是信托所具有的特质,但是这种创新不是绕监管、规避监管,而是以服务客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创设既合规又能满足客户需求的资管产品。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信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组织机构及岗位。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审计稽核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公司始终秉承“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理念,注重信托文化培育,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倡业务部门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内部控制文化。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及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明确展业过程中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各业务流程的控制节点和控制要求,并定期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制度管理文件,作为业务开展的执行依据和管理规范。

公司针对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设立了相互独立的运作部门,在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之间实行决策、人员、财务和管理的有效分离。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前中后台分工协作,实现投资决策和交易分离、财产运营和监控保管分离,有效制衡,防范风险。公司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加强系统控制约束,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严格落实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刚性控制。

公司建立了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高效畅通的内外部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内部各层级之间报告路线明确,沟通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公司各业务部门、财务会计部门、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职责范围有关的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传递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审计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与纠正。公司审计稽核部是公司独立的监督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汇报,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一种内在经济监督,以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控为工作目标,对公司内控制度、业务经营、财务活动等实施检查监督。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对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持续梳理整合,使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趋于完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重视风险管理,通过制定和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合理的组织架构,设置专业的风险管理部门,将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传统风险管理方法相结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全面防范。对实际发生的风险积极处理,全力化解,有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与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1)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主要有: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风险管理贯彻全面性、独立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原则,覆盖到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并渗透到公司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对风险进行全面综合地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健康运行。

(3)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公司建立以董事会及下设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主的自上而下的多层次风险管理架构,构建以业务经营条线、风控条线、审计条线为主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要求,结合稳健保守的风险偏好,制定公司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引导公司不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审核。

公司经营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逐步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公司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组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监控、管理、控制公司的各种风险,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直接对信托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决会”):投决会是对信托业务进行审议和表决的决策机构。

投资预审委员会(简称“投审会”):投审会是投决会的前置程序,针对公司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可行性评审,为投决会决策提供支持。

财务部:通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理。

业务管理部:负责行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制定公司业务标准,统筹管理公司产品及资金资产配置,负责公司流动性风险和战略风险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进程,对组织机构持续优化调整,梳理部门职责,明确部门分工;负责董事会与公司治理相关事项;负责公司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投融资业务的风险审查;对公司整体风险和具体业务风险状况进行检测、提示和报告;负责公司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

法律合规部:负责关注、跟踪有关金融法规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合规动态;负责建设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及合规管理政策制度的拟定和修订;负责公司具体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反洗钱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合规风险管理。

审计稽核部:检查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日常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承担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责任。各业务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交易对手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公司在开展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时,可能会因交易对手违约而给公司或信托财产带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类业务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合法合规,担保措施充足,交易对手信用等级相对较高,信用风险整体可控。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不良资产中的金融资产进行了期初切换并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使得母公司2021年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期初数重述为6,515.50万元(公允价值),期末数为6,515.50万元。另外,基于会计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法的要求,截至2021年底,公司已对于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了1564.43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公司始终以稳健的风险偏好为指导,严格筛选标的证券以及投资管理人,底层资产分布以大盘蓝筹股、管理规模、投资业绩与风险控制能力等综合实力靠前的管理人管理的产品为主,并通过分散化组合投资践行价值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市场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加强系统控制来规范岗位操作,降低操作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

4.5.2.4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在公司层面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如拆借);在业务层面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应对因业务安排导致的到期资产现金流不满足到期资金现金流、赎回资金大于申购资金等情形所导致的资金需求风险。

公司固有资金主要投资有价证券类,并支持信托业务的发展。公司设置专岗定期跟踪固有资金投向的资产类型,目前流动资产结构和变现能力良好,偿付能力较强。

4.5.2.5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法律风险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当的法律文书、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声誉风险指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或服务出现问题而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从而对公司外部市场地位产生消极和不良影响的风险。战略风险是指公司战略制订过程中,无法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等变化情况进行准确把握,影响决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其他风险。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通过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具体措施包括:(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制度规定和相应程序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决策者充分了解业务涉及的信用风险;(2)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深入的信用调查与分析;(3)完善投决会议事规则,坚持横向、纵向相结合和集体决策的评审制度,多方面介入排查风险;(4)制订相关业务展业指引和尽调指引,规范业务发展;(5)落实增信措施,注意对抵质押物权属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客观、公正评估抵质押物;(6)强调事中管理和监控,严格落实项目风险缓释措施、提款前提条件、合同材料审核等项目投放过程中的事中控制;(7)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后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业务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现场实地走访,对项目运作、企业财务状况及当地市场变化跟踪分析,形成现场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8)根据项目风险预警信号建立了相应的报告路线和应对处置流程;(9)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10%(2009及以前年度为5%)的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公司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在市场风险管控方面,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在资产配置策略、授权管理、投前审查、投后管理等核心环节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配套机制与流程;在投前管理方面,明确各类标准化资产的投资交易授权金额,并建立了证券业务出入库机制和双岗尽调机制,把控入池资产质量;在投后管理方面,建立季度投后检查机制,并定期开展重点业务压力测试,提升风控前瞻性。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细化内控管理制度,坚持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并举,规范操作程序、防范操作风险。公司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规范化管理、风险监控、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求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从制度、流程、岗位、系统等角度持续强化执行力,提升对制度执行有效性的监督和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奖惩机制,持续促进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消除操作风险隐患,防范各类操作风险。

2021年公司定期收集并分析操作风险监测指标,按季度发布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提示全体员工加强操作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操作,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公司内部审计稽核部门持续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流程、内控、操作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降低操作风险。

4.5.3.4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公司将通过对固有资金现金流测算等方式持续加强固有资金配置管理,包括要求较高变现能力资产在固有资金持有资产中的规模比例来保持固有资金具有稳定的流动性,同时逐步完善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4.5.3.5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章,对所有拟开展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法律文本设计,严格按公司法律文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办理业务。

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把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尽职管理受托资产,并充分披露,塑造公司专业和诚信的社会形象。

战略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战略规划,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执行情况。同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投资原则和投资方向,对公司的重大项目进行集体决策。公司配置了专业的研究人员,关注和跟踪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固有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2〕6-125号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宝信托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宝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宝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宝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华宝信托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宝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宝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宝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华宝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准则中租赁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房屋与建筑物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21年未发生重要资产的转让。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期初数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以前年度对华宝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7,066.23万减值准备,根据目前华宝证券的经营情况,实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不存在减值迹象。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注:投资收益的口径为影响2021年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6.4.1.5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注: 1、以上收入结构表为规定格式,故此处收入合计未含汇兑损益。

本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121,045.45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104,150.19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浮动报酬)金额16,895.26万元,无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项目个数为687个,本金合计为19,553,012.68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3%。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单位: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单位: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积极探索服务信托业务的转型和创新,主要如下:

绿色信托业务:持续保持业务创新动力,对绿色信托等进行前瞻性研究,提前介入“碳达峰”、“碳中和”金融产品研究以及服务,在碳排放、碳中和领域内发挥信托支持功效,落地相应创新产品。主要包括:ESG系列碳中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荣耀系列”绿色信托贷款计划。其中,ESG系列产品对底层新兴品种采用创新的估值方式,增加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是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国内信托行业首批直接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的投资型信托。

“荣耀系列”绿色信托贷款计划主要针对生态圈废钢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产品,协助相关废钢产业企业发展。该产品有效促进了生态圈供应链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从绿色环保角度,对于支持实体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供应链金融服务:构建价值链、提供差异化综合增值服务,助力产业转型。供应链金融服务定位于“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构建产业金融服务产品线,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区域以钢铁(产业)生产所在区域地区为中心,以点带面,逐步向周边区域辐射。通过大数据、区块链和云技术的加深运用,打通金融、物流和贸易信息,以信用体系构建为核心,建设高质量产业生态圈金融服务平台。

家族信托业务:家族信托业务作为公司的战略性业务,公司将重点发力与主要渠道合作,继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以资产部门的产品优势,在资产端构建资产配置能力,进行分类分层的产品分析,形成产品导向,将业务做深做细,服务客户深层次全方位需求,打造市场品牌。

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是各类机构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工具,也为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创新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公司将继续探索转型及创新模式,实现不同业务类型、业务领域的融合和转换,大力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单位:万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实绩,对2021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当年利润总额:1,273,470,149.53元;

2、所得税费用:414,525,121.88元(已考虑纳税调整和递延税款);

3、净利润:858,945,027.65元;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894,502.77元;

5、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税后利润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5,894,502.77元;

6、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税后外汇利润的50%提取外汇资本准备金1,716,996.35元;

7、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497,624.04元;

8、2021年当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77,941,401.72元;

9、根据集团公司最新《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BWZ03135)的规定“子公司应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2,517,531.32。“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中包含非现金因素的,可作为‘调整项’进行调整”。

本年度调整项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数可调增6,676,114.61 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数可调减54,152,770.12 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后的资产减值因素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需调增5,278,679.06 元。

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求,按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并考虑调整因素,按50%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即分配2021年利润480,159,777.43 元。

综上,2021年分配利润480,159,777.43 元,其中宝武集团470,556,581.88 元,舟山国投9,603,195.55 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公司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3月29日,华宝信托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同意《关于解聘张晓喆职务的议案》,解聘张晓喆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1年4月8日,华宝信托2021年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批准《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议案》,选举路巧玲、郑舟帆为公司董事,任期自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朱永红、胡爱民自监管部门对路巧玲、郑舟帆任职资格核准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选举蒋育翔为华宝信托监事,并为监事会主席人选,免去沈雁华宝信托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2021年4月13日,华宝信托七届二次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同意《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蒋育翔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沈雁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2021年7月21日,华宝信托2021年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批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选举徐兴军为华宝信托监事,并为监事会主席人选,免去蒋育翔的华宝信托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2021年7月23日,华宝信托七届五次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同意《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徐兴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蒋育翔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2021年9月17日,华宝信托2021年股东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批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高华声、丁相顺为华宝信托独立董事(第七届),任期自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赵欣舸、廖海自监管部门对高华声、丁相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华宝信托独立董事。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大诉讼。已提起民事诉讼的重大诉讼案件均已胜诉/和解。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进行正式的现场检查,未对公司业务出具正式的整改通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月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1年4月8日,经公司2021年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郑舟帆、路巧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2021年9月17日,经公司2021年股东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高华声、丁相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变更董事人数已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发布《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披露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13版。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